第十一讲 诉讼法.ppt

  1. 1、本文档共56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第十一讲 诉讼法.ppt

一、程序法的意义 二、诉讼、诉讼法的概念和种类 三、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和制度 四、诉讼证据及举证责任 五、三大诉讼基本程序 六、仲裁、调解制度 一、严格执行程序法的意义——看得见的正义 : 1、法律程序是约束法律适用者(国家司法机关)权力的一种重要机制——防止国家权利的专横和随意; 2、法律程序是进行理性选择的有效措施——选择中立的第三方裁决,依据证据进行裁决; 3、法律程序是法律适用结论成立的必要前提——一种合理、合法的实用程序对于当事人及公众对待法官作出裁决后的行为态度起到心理上的暗示作用,使他相信在这种程序下作出的适用法律的结论是公正的; 4、严格执行法律程序有利于建立法律的权威。 二、诉讼、诉讼法的概念和种类 诉讼:国家司法机关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 按照处理案件的性质不同,诉讼可分为: 1、刑事诉讼 2、民事诉讼 3、行政诉讼 诉讼法:国家司法机关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诉讼活动必须遵循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亦称程序法。 ——”看得见的正义“ 我国现行程序法包括: 1、刑事诉讼法 2、民事诉讼法 3、行政诉讼法 三、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和制度 (一)三大诉讼共有原则和制度: 1、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原则(司法独立原则) 2、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3、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4、两审终审、公开审判原则和合议、回避制度 5、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6、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四、诉讼证据及举证责任 证据:依法取得、能够在诉讼中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客观事实。 证据的基本特征: 1、客观性 2、合法性 3、关联性 证据的种类: 物证 书证 当事人陈述/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口供) 证人证言 鉴定结论 视听资料 勘验、检查笔录 举证责任的承担: 1、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部分案件举证责任倒置 2、行政诉讼:被告(行政机关)负举证责任 3、刑事诉讼:控方(公诉机关)负举证责任 五、三大诉讼基本程序及特有原则 1、刑事诉讼法的目的、作用: 立法目的:为个人与国家追诉机构进行理性的对抗提供平等的机会和基本保障。 ——从动态角度为国家剥夺公民的基本权益施加了一系列程序方面的限制 作用: 1、保证刑事实体法(刑法)的正确实施——实体正义: (1)依法确认犯罪、惩罚犯罪; (2)保证无罪的人不受追究。 2、体现程序正义——”看得见的正义” 3、刑事诉讼法的特有原则、制度 (1) 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的原则 (2)不经法院判决不得定罪 —— “无罪推定”原则 4、民事证据制度: 1、举证责任分配的原则: 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 行政诉讼:被告(行政机关)负举证责任 刑事诉讼:控方(公诉机关)负举证责任 2、举证责任倒置:特殊民事侵权责任 3、举证期限: 民事诉讼程序(普通审判程序): 六、 仲裁法律制度 (一)仲裁的概念、收案范围和效力 (二)仲裁法基本原则(特点) (三)仲裁程序 ( 一)仲裁概述: 仲裁:指发生争议的双方当事人,根据其在争议发生前或发生后所达成的协议,自愿将该争议提交中立的第三者居中评判是非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式。 仲裁案件范围:平等主体间的合同纠纷、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仲裁协议:书面形式、内容 仲裁机构性质和设置:民间机构 仲裁裁决的效力:准司法效力 (二)仲裁法基本原则、制度(特点) 1、自愿原则——协议仲裁制度(事项和机构) 2、合法、公平原则 3、独立仲裁原则 4、协议仲裁制度 5、或裁或审制度(裁审双轨制) 6、一裁终局制度 (三)仲裁程序 1、申请与受理 2、仲裁庭的组成 3、仲裁审理 4、仲裁中的和解、调解和裁决 3、调解原则 诉讼中的调解,又称法院调解。是指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就争议的问题,本着相互谅解的精神进行协商,并就争议达成协议的行为。 调解的前提是当事人对自己的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有处分的权利。 调解的原则是自愿和合法。 2、管辖 (一)级别管辖 指各级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民事、经济纠纷案件的权限和分工。 — 中级人民法院 重大涉外案件 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 — 基层人民法院:除上述法院管辖外的其他案件。 (二)一般地域管辖 地域管辖是根据当事人以及标的物与地域之间的关系来确定第一审案件的管辖。一般地域管辖是按当事人住所确定的管辖。 1、一般地域管辖的原则 “原告就被告”的原则:这是世界各国民

文档评论(0)

资料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