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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第一版)(城乡居民篇).-广州医保管理网

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 就医指南 (2016年度 第一版) (城乡居民篇) 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局 201年1月 编印 前言: 本指南适用于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的在校中小学生、未成年人、灵活就业人员、非从业人员以及老年居民。 一、医保凭证 (具有医保功能的)广州市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与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卡(以下简称医保卡)均可作为参保人就医、办理医保有关业务的凭证,统称医保凭证。 (一)领卡后的注意事项 核对社保卡或医保卡及存折上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号码、性别等信息。如信息有误,请尽快按规定到相应的经办机构办理资料核查或变更事宜。资料变更后,卡类型卡类型的参保人,可凭原社保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经办机构出具的《个人资料变更确认表》到广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中心指定服务网点办理重制卡业务;卡类型的参保人,可凭原医保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医保经办机构出具的《个人资料变更确认表》到医保卡服务银行任一服务网点,根据银行相关要求办理重制卡。 (二)社保卡或医保卡的使用 1.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就医登记时必须出示社保卡或医保卡,在其出示有效医保凭证前,就医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参保人自行承担。 急诊入院或者由于意识不清等情况不能当场出示的,应当在入院3日内补办示证手续。 备注:参保人符合国家、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办理门诊产检登记或分娩、终止妊娠住院登记时,须出示有效的《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 2.社保卡或医保卡挂失 社保卡挂失、补卡等相关业务,可到广州市社会保障卡中心服务网点办理(详情可查询社保卡服务网站,或参阅《广州市社会保障卡使用手册》)。 医保卡挂失、密码挂失、损坏卡重制等相关业务,到相应医保服务银行广州市内相应协议银行任一营业网点办理。 社保卡或医保卡遗失或重制期间,可暂凭挂失证明或重制卡回执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就医。 3.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不建立个人账户,没有个人账户资金划入社保卡或医保卡。 4. 参保人不得将本人的医保凭证借给他人或冒用他人的医保凭证办理医保就医记账或费用报销。。 5. (1)社保(医保)卡银行服务电话:光大银行:95595;农业银行广州银行:4008396699;广发银行中国银行:95566;交通银行:95559;工商银行:95588;建设银行:95533;招商银行;广州农商银行:95313 . (2)上述银行各区社保卡业务主办网点和咨询电话可在广州医保管理网—“办事指南”—“社保卡业务”下查看,网址: /files/html/output/bszn/ylbx/sbkyw/column1.html (3)广州市社会保障卡中心统一服务电话:12343. 二、就医流程 *首次进行普通门诊(含急诊)、产前门诊检查、门慢、门特就医,请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三、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标准 参保人可按规定享受普通门诊(含急诊,下同)、住院、门诊指定慢性病、门诊特定项目、指定单病种以及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生育医疗待遇。 (一)普通门诊待遇标准 参保人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门诊就诊,发生的属于本市社会医疗保险普通门诊药品目录范围内的药品费用,由统筹基金按以下规定支付: 人员类别 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年度最高 支付限额 基层选定 医疗机构 其他选定医疗机构 和指定专科医疗机构 未成年人 及在校学生 80% 40%(直接就医) 1000元/人 50%(经基层医院转诊) 其他居民 60% / 600元/人 参保人门诊就医,一般诊疗费按70%比例支付。 1.普通门诊选点流程 (1)未成年人及中小学生:应选择1家基层医疗机构(简称“小点”)及1家其他定点医疗机构(简称“大点”)作为其普通门诊就医的选定医疗机构。在指定的专科医疗机构进行相应专科门诊就医不受选点限制。在选择“大点”作为普通门诊就医的选定医疗机构前,须先选择1家“小点”作为普通门诊就医的选定医疗机构。 (2)其他城乡居民:可选择1家“小点”作为其普通门诊就医的选定医疗机构。 由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办理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含按此种方式参保的未成年人及中小学生),首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后,默认选定其参保缴费所在地的“小点”为其普通门诊就医的选定医疗机构。参保人选定“小点”后,还可在其通过市医保经办机构认定的普通门诊医疗服务网点进行普通门诊就医和记账结算。其他参保人需到“小点”办理选点。 2. 普通门诊改点流程 在一个城乡居民医保年度(指每年1月1日到12月31日,下同)内,参保人未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普通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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