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校外實训手册.doc

  1. 1、本文档共34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09校外實训手册

校外实训学习手册 系(院) 管理与信息系 班 级 2009级 学 号 200903107014 姓 名 雷创计 实训单位 青岛人寿分公司 指导教师 朱黎明 实训时间 2011年8月-2012年元月 目 录 1、保险职业学院院外实训管理办法(简化版) 2、保险管理系实训管理规定 3、实训期内各周实训周记 4、学生自我总结 5、学生自我鉴定表与实训单位鉴定表 6、毕业实训成绩评定表 保险职业学院院外实训管理办法(试行) 总则 第一条 院外实训是高职院校培养职业人才的关键环节之一,是提高学生实际动手能力和职业能力必需的教学手段。是各专业教学计划中极其重要的一部分,也是学生完成学业必修的课程之一。为规范全院院外实训的组织、实施与管理,明确有关部门在院外实训工作中的职责,使院外实训工作安全、有序、有效、顺利进行,确保实训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院外实训可以以多种形式进行,包括定单式培养实习、顶岗实习(含学生自主实习)、集中安排式实习。 第三条 院外实训的安排应由各系根据各专业特点提出院外实训方案,经批准后具体组织实施。教务处履行宏观指导、督察、考评、协调的职责。 第二章 基本要求 第四条 院外实训必须在经教务部门审核的教学计划、院外实训教学大纲等教学文件的指导下进行。以上各教学文件的制定都属于常规教学任务,文件的起草工作由各系完成。 第五条 实训方案要经教研室主任、系领导、教务处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并在实训前学期报教务处备案。同时各系要在实训前落实好实训单位,签定实训协议,做好充分的准备。 第六条 要加强对学生的纪律教育、安全教育、挫折教育、爱岗敬业教育、文明礼貌教育;明确实训的意义、目的、要求、内容和考核办法。 第七条 凡参加院外实训的学生应自愿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第八条 院外实训管理要做到责任到人,学生自主安排实训的,须签定四方协议书(实训单位、学生个人、家长、学院)。各系要安排指导教师负责实训过程的管理、实训指导与安全工作。 第九条 学生在院外实训期间每周应按规定填写《毕业实训学习手册》,汇报实训情况,总结经验,反映问题,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十条 实训结束后,学生必须按要求写出《学生自我总结》和《学生自我鉴定》,并请实训单位写出鉴定意见,连同实训手册一起交指导老师。指导老师根据学生实训情况写出评语并评定成绩。 第三章 组织与实施 第十一条 院外实训是在主管院长的领导下,教务处统筹,各系具体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 教务处负责协调、检查、督办、质量评估等工作,协助各系解决实训工作上存在的的问题。 第十二条 各系负责对实训指导教师的管理与考核,负责学生的日常管理、安全工作、实训考核,督促学生遵守实训单位及学院的有关制度。具体处理与各实训单位的关系。 第十三条 实训时间安排原则上要结合各专业特点,按专业教学计划进行,特殊原因需提前或推后、延长或缩短实训时间的,应由各系提出申请提前报教务处审核,主管院领导审批。 第十四条 院外实训所需要的费用按一定的生均标准拨至各系(院),专项用于落实、安排实训单位、指导老师课时费、津贴、湖南省内巡查差旅费、及联络实训公司费用。费用的额度及使用规定由财务处另行制定。 第四章 管理要求 第十五条 系部要加强对院外实训的指导与管理,建立巡查制度,按要求设置专门记录簿。 第十六条 院外实训的管理要结合实训所在单位的相关规定执行,各系必须根据实训单位要求,制订配套的管理制度与措施,以确保实训教学的质量和学生管理到位。 第十七条 院外实训在新生入学教育的专业教学计划解读中就应向学生进行详细说明。院外实训前,系领导、教研室主任、指导教师及辅导员必须组织学生召开动员会,进行至少两天的实训专题教育和安全教育,明确实训目的、实训内容和任务与实训要求。 第十八条 分散型自主安排实训的学生须按学院既定的《保险职业学院学生申请自主安排院外实训暂行规定》办理必要的手续,并与指导老师取得联络,接受必要的训前教育,领取必要的实训教学指导文件后方可进入实训阶段。 第十九条 学生应在学院教务部门认可的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实训单位、实训岗位进行实训。学生因故需调整实习实训单位,应提前一周向实训单位提出申请,在征得实训单位和指导教师的同意后,向所在系备案,方可调换。为保证实训质量,学生实训单位调换次数不宜过多,实训期间两次以上调换实训单位的,实训成绩将记为不合格。学生未履行手续私自调换岗位的将根据清洁轻重给予口头警告、警告、记过等处分。 第二十条

文档评论(0)

stzs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