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事法规医疗卫生与法规.ppt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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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事法规医疗卫生与法规

醫事法規 醫療衛生與法規 吳全峰 2010.09.29 大綱 社會關係、倫理關係、法律關係 法律關係之形成 法律之意義 醫療法律關係之形成與法源 社會關係、倫理關係、法律關係 社會關係之形成 人群關係 人為社群性的動物,人與人間往往需要藉由分工合作與互助而在社會中生存;單一個人是不足以形成社會,亦無法想見其可以單獨生活(魯賓遜漂流記) 個人在人群中既有互助合作之需要,彼此活動交集,便必然產生社會互動,也產生個人與個人、個人與群體、群體與群體間之連結關係 ?因從事X活動與?從事之Y活動產生連結,並發生社會關係 胖媽媽與台大醫科學生 醫護人員與病人 規範關係之形成 (I) 規範關係之形成 若社會成員無法期待其行為所能產生之後果(如他人之反應、 行為之後果),則將造成人與人間之不信任,並對社會合作產生致命的傷害 人與人(群體)間之社會關係,不免產生衝突與爭議;若無法妥善解決,則社會必然產生矛盾,甚至破壞原本形成社會所希望發展之社會活動與利益,因此為適當解決社會關係衝突之問題,勢必需要一套規範 台大醫科學生拒絕付飯錢給胖媽媽 信任關係之破壞 爭端之解決 醫病關係? 規範關係之形成 (II) 何種行為需要規範?(社會關係遠比想像中複雜) A醫師接受B藥商之相關利益(如金錢餽贈、協助撰寫論文、招待出遊等),遂於看診過程中極力推薦B藥商所生產之藥品 行為之後果(爭端之發生) A醫師要求罹病之病人使用過多不當且無效之藥品,導致病人延誤治療病死亡 當一個行為之實施造成對他人生或社會利益之損害,這個行為便需要規範 規範關係之形成 (III) 何種行為需要規範?(cont.) 行為之過程(不信任之關係) A醫師並未要求未罹病之病人使用過多不當之藥品,或是開給病人無益之處方,而是在其醫療專業判斷下認為病人使用該藥品並無不當(可能僅是價格上之差異,但該差異基本上係由全民健康保險吸收)方加以推薦 雖然在結果上並未對病人產生不利之影響,但在行為之過程中,是否可以因為結果之正當性便不顧及手段?因為對病人沒有傷害所以收受招待便沒有產生真正的傷害,這樣的理由是否成立? 既遂與未遂 保護之法益 倫理道德關係 (I) 何種規範關係形成以規範社會活動? 倫理道德關係 社會行為衝突產生之原因:個人之需要或欲望卻不一定與個人或社會之價值觀一致,便產生衝突,此時便產生當為(ought to do)與不當為(not ought to do)對於個人行為之制約 個人自問「想要」怎麼做 v.s. 個人自問「應該」怎麼做 (飢餓為一種生理上之需要,因為該需要便會產生尋找食物進食之欲望)台大醫科學生A因為飢餓而產生進食之欲望,但在身無分文之情況下,看到胖媽媽正在好在跟人聊天而沒注意到香噴噴、酥脆酥脆的炸豬排沒人看管,於是A便陷入價值觀之衝突,A應該滿足自己的欲望並且付諸行動,偷個好大炸豬排以填飽肚子;或是A應該符合社會對其不當為之期待,亦即誠實而不能偷盜的價值觀 A行為背後存在欲望與價值觀的衝突,亦即A想要偷包子吃以滿足其欲望,但卻在某種價值觀之制約下不能偷了包子吃,此時該價值觀所產生之規則,便是道德倫理所希望建立之典範 違反倫理道德者則不會受到有形公權力之制裁,而是受到個人良心及社會大眾輿論無形的譴責 倫理道德關係 (II) 法律關係 (I) 法律關係 同樣重視社會關係之形成、過程、後果之規範,但法律關係所形塑的是較道德倫理更為具體之規範內容,並以法之效果能獲得確實執行為根本 以國家強制力為手段 過於重視法律現實之力量,而忽略法律之基礎應為正義之原則,否則將落入有實力之強者對弱者為實質命令之不公平情形 以正義為原則 倫理 v.s. 法律 (I) 許多人認為倫理規範即為法律規範,但事實上並非如此,雖然法律對行為規範的目的與功能與倫理一致,都是為了改善人類的生活情境、解決利益之衝突、導引人際合作關係、促進社會和諧,但這兩者仍有許多不同 違反法律與違反倫理之制裁方式不同 違法者要受到有形公權力之制裁;但違反倫理者則不會受到有形公權力之制裁,而是受到個人良心及社會大眾輿論無形的譴責 法律是社會對最低倫理標準之期待 法律無法涵蓋某些倫理面向 譬如,醫師對病人隱瞞其罹患癌症之事實,僅告知其家人,再倫理之討論上或許有道德兩難之爭議,但就法律上而言卻難謂醫師之行為便因此需要受到法律之制裁 倫理 v.s. 法律 (II) 法律與倫理規範並非雙向道(not every lawful is ethical and vice versa) 合法不一定合乎倫理:某些有效的法律可能被認為是不合倫理規範的(此即為對主觀主義之反駁) 如民法修定前妻之財產所有權為與夫共有,這些法律規範雖然經過合法程序訂定,但就目前男女平權之價值觀而言,顯然在倫理上不具正當性 法律所禁止之行為並不一定便是不合倫理規範的 如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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