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二审庭审程序研究.doc资料.doc

  1. 1、本文档共254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刑事二审庭审程序研究.doc资料

刑事二审开庭程序研究 陈卫东编著 目录 序一 序二 第一章 刑事二审开庭程序的比较法考察 第二章 美国刑事上诉(二审)制度 第三章 秩序、道德与真实:刑事二审开庭价值分析 第四章 角色与使命:刑事上诉审的裁判主体 第五章 二审开庭审理范围重构 第六章 刑事二审开庭程序中的人民检察院 第七章 刑事二审开庭程序诉讼参与人出庭情况研究 附一 刑事二审开庭程序调研报告 附二 刑事二审案件开庭审理专题研讨会会议记录 序一 在我国当下的刑事司法实践中,纸面上的法与行动中的法往往呈现一种悖反的状态。刑事二审开庭程序在实践中的运作就是对这一判断的一个恰当诠释。我国1979 年刑事诉讼法对二审法院的审理方式没有做出具体明确的规定,司法实践中对于如何审理二审案件做法不一,总体说来,除对少数案件采取开庭审理以外,大多数案件都是以不开庭方式审结的。1996年刑事诉讼法对二审法院的审理方式做出规定,原则上要求以开庭方式审理二审案件。然而,通过十年来的司法实践,我们发现,刑事诉讼法关于二审审理方式的规定并没有得到有效贯彻,不开庭审理成为二审审理的原则,开庭审理则成为一种例外。这一悖反现象显然违反了立法旨意,无论是学术界还是司法实务界对此都有深刻的体察。 通过开庭审理二审案件所存在的积极意义,司法实务界亦有充分的认识,最高人民法院于1999 年10月20 日发布的《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明确规定:“对第二审案件除依法可以不开庭审理的以外,应当做到开庭审理,公开宣判;对于死刑二审案件,上诉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或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社会影响较大的,应当依法开庭审理。”2005年12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死刑第二审案件开庭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自 20061月1日起,对案件重要事实和证据问题提出上诉的死刑第二审案件,一律开庭审理,并积极创造条件,在2006年下半年对所有死刑第二审案件实行开庭审理。2006年9月21日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死刑第二审案件开庭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上述规定的出台充分体现了司法实务部门对于二审开庭的重视程度。 尽管二审问题引起了司法实务界的高度重视,但长期以来的积习仍然使得二审开庭率不高。基于这样一种现状,学术界展开了诸多研究,并为二审程序改革建言献策,例如有学者从二审审理范围角度对二审全面审查进行全面检讨;有学者从二审处理结果上反思“发回重审”制度;有学者从审理方式的角度反思当下的二审审理所存在的问题,等等。从学者的研究中,我们发现学术界对于二审程序已经作出了诸多深刻论述,并且不乏真知灼见。然而,综观当下对于二审程序的研究,我们发现现有理论成果仍然没有跳出传统诉讼法学研究范式,即从规范研究入手,进而提出对策,将研究目的定位于提出立法改良建议上。我们并不否认此种研究之意义,但我们不得不承认传统的研究方式有简单化之嫌,并且理论对立法或实践的牵引力确实往往不如我们所预期的那么显著,同时这些立法改良建议是否就一定切中要害,有无一叶障目之虞也不无疑问。刑事二审是否开庭不仅仅是立法制度的问题,其牵扯面早已超出了制度本身,受到诸多因素之影响。如主观认知条件,即法官对程序问题重要性的理解程度。从文化人类学角度来看,任何一种文明都含有技术、制度和思想文化这三个层面,在发生文明冲突与变迁的场合,这三个层次的惰性与抗变性依次增强,而对司法制度的重整与再生而言,思想文化的转变又是最根本的,因为即便将来改进了技术、革新了体制、完善了规范,若不能对法官思想观念与心理倾向予以矫正,定然是事倍功半的改革。因此如果研究仅仅局限于技术与制度层面,显然是不够的。另外,刑事二审开庭亦受到客观外围条件的制约,这又可分为制度性条件与非制度性条件,二审开庭离不开相关支撑制度的具备与互洽。有哪些制度需要设置,现有制度又有哪些与二审开庭需要磨合与调适,无疑需要通过深入实践来加以了解。此外,一些非制度条件,如经济发展水平、地理状况等也在不同程度上影响着制度的运作效果,应该说对于这些非制度条件,或许是不能借助于制度去直接拉动的,这种状况要求我们在制度设计时必须对相关社会条件是否平衡作理性判断。 基于上述考量,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在全国范围内对二审开庭程序进行实地调研,力图通过实地调研获得第一手的实证资料,以裨益于未来的立法与理论研究之精进。 调查研究作为社会科学研究的一种基本方法,必须符合科学研究的一些基本程序。也就是说,它是从理性认识出发,经由研究假设、经验观察、归纳概括或检验假设这几个阶段,再返回到新的理性认识。其具体程序可以概括为:确定课题阶段、研究设计阶段、调查实施阶段、资料分析阶段、总结阶段五个主要步骤。 1、理论假设 根据专业经验,在调研以前,我们作了如下理

文档评论(0)

aena45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