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市儒岙镇民防文化综合体建设工程-舞台设备采购安装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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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市儒岙镇民防文化综合体建设工程-舞台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新昌县儒岙镇民防文化综合体建设工程-舞台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2017-82(HW) 采购单位: 新昌县儒岙镇人民政府 集中采购机构: 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日 期: 2017 年 10 月 目 录 招标公告 第一章 采购需求 第二章 投标须知及其前附表 第三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号:2017-82( HW) 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采购单位的委托,对新昌县儒岙镇民防文化综合体建设工程-舞台设备采购安装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 名称:新昌县儒岙镇民防文化综合体建设工程-舞台设备采购安装项目,资金预算:人民币83.5万元。 2、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要求; (2)投标人必须为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格供应商。办理资格供应商的要求程序详见《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格供应商申请登记表可在本中心网站政府采购有关资料下载处下载。 (3)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供货、安装能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能够对提供的设备及系统提供全面长期优质的售后服务。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投。 3、资格审查方式: (1)资格后审。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交易员。 4、凡符合上述要求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站及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本项目无须报名,在上述网站下载招标文件直接参加投标。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8000元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已缴纳新昌县政府采购年度保证金的无须缴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账户名称:新昌县财政局-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201000031801898000009 (1)汇入投标保证金时请务必在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的名称、编号及标项。 ?(2)投标截止时间前随带汇款凭证和交易员证到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开发票。 6、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投标人应于2017年 11 月 17 日上午 09 时 30 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二)(新昌县大道东路668号四楼)。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7、开标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 11 月 17 日上午 09 时 30 分。 地点: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二)(新昌县大道东路668号四楼)。 8、采购单位联系人:赵先生,电话:0575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邵女士 陈女士,电话:0575传真:05759、公告发布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站及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 附件:新昌县儒岙镇民防文化综合体建设工程-舞台设备采购安装项目招标文件 新昌县儒岙镇人民政府 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10月27日 第一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述 根据培育文化素养,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新昌县儒岙镇人民政府拟实施儒岙镇民防文化综合体建设工程舞台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坚持规划为先,确保建有水准;加强机制创新,确保管理到位;坚持以用为本,确保使用广泛;加强内涵建设,确保育有成效,发挥好文化中心“文化地标、精神家园”的功能,让文化自信在广大农村落地生根。 本着“建、管、用”并重的原则,在建成、建好文化中心的同时,新昌更加注重培养并发挥礼堂文化的作用,努力推动文化礼堂从积聚人气向凝聚人心转变,引领群众向善向上,真正是群众得到实惠。 二、项目具体技术及要求: 1、建设目标 建设科学合理的综合舞台系统 2、设备(材料)要求 2.1投标人投标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厂商原装的、全新的,型号、性能及指标符合国家及招标文件提出的有关技术、质量、安全标准。 2.2所有设备在开箱检验时必须完好,无破损,配置与装箱单相符。数量、质量及性能不低于本需求书中提出的要求。 2.3设备外观清洁,标记编号以及盘面显示等字体清晰,明确。铭牌、使用指示、警告指示应以中文或英文及易懂的通用符号来表示;应准确无误地表明设备之型号、规格、制造厂及生产或出厂日期。 2.4对于影响设备正常工作的必要组成部分,无论在技术规范中指出与否,投标人都应提供并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列出。 2.5所有货物提供出厂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件,国外生产的必须有合法的进货渠道证明,如海关报关单、原产地证明、商检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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