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条例(新)培训课件-精选版.pptVIP

  1. 1、本文档共41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护士条例(新)培训课件-精选版.ppt

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应当向拟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收到申请的卫生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对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准予注册,并发给护士执业证书;对不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不予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 护士执业有效期为5年。 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的,应当向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报告。收到报告的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报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为其办理变更手续。护士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地点的,收到报告的卫生主管部门还应当向其原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通报。 * 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向执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申请延续注册。收到申请的卫生主管部门对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准予延续,延续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对不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不予延续,并书面说明。护士有行政许可法规的应当予以注销执业注册情形的,原注册部门应当依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注册其执业注册。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本行行政区域的护士执业良好记录和不良记录,并将该记录记入护士执业信息系统。 护士执业良好记录包括护士受到的表彰、奖励以及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的情况等内容。护士执业不良记录包括护士因违反本条例以及其他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技术规范的规定受到行政处罚、处分的情况等内容。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由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部门制定。 * 第三章 权利和义务 权力: 按照国家规定获取工资报酬、享受福利待遇、参加社会保险 卫生防护、医疗保健服务 接受职业健康监护(有毒有害、传染病危险工作) 患职业病获得赔偿 * 权力: 获得专业职务、职称;参加专业培训、从事学术研究和交流、参加行业协会和专业学术团体 获得疾病诊疗、护理相关信息,履行护理职责 提出意见和建议 * 护士执业,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取工资报酬、享受福利待遇、参加社会保障的权利。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克扣护士工资,降低或者取消护士福利等待遇。 护士执业,有获得与其从事的护理工作相适应的卫生防护、医疗保健服务的权利。从事直接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有感染传染病危险工作的护士,有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接受执业健康监护的权利;患职业病的,有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得赔偿权利。 护士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与本人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权利;有参加专业培训、从事学术研究和交流、参加行业协会和专业学术团体的权利。 护士有获得疾病诊疗、护理相关信息的权利和其他与履行护理职责相关的权利,可以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主管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 义务: 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技术规范 发现患者病情危急,应当立即通知医师 紧急情况下先行实施必要紧急救护 发现医嘱违反规定应及时提出,必要时向科室负责人报告 尊重、关心、爱护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发生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服从安排,参加医疗救护 * 护士执业,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技术规范的规定。 护士在执业活动中,发现患者病情危急,应当立即通知医师;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应当先行实施必要的紧急救护。护士发现医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应当及时向开具医嘱的医师提出;必要时应当向该医师所在科室的负责人或者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医疗服务管理的人员报告。 护士应当尊重、关心、爱护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护士有义务参与公共卫生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发生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严重威胁公众生命健康的突发事件,护士应当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部门或者所在医疗卫生机构的安排,参加医疗救护。 * 第四章 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 配备护士的数量不得低于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 不允许无执照、过期、变更地点的人员从事护理活动 提供防护用品,采取防护措施 执行国家有关工资、福利、保险规定 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有感染传染病危险工作,按国家规定给予津贴 * 制定、实施护士在职培训计划,保证护士接受培训 设置专门机构或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护理管理工作 建立护士岗位责任制并进行监督检查 受到投诉经查证属实,应做出处理 * 医疗卫生机构配备的数量不得低于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护士配备标准。 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允许下列人员在本机构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

文档评论(0)

liuxiaoyu99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