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稿).docxVIP

宜阳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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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政办〔2018〕1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宜阳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稿)》已经县政府同意,县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 2018年3月5日 ? 宜阳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提高全县重污染天气预防、预警和应对能力,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环保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办〔2013〕106号)、《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关于统一京津冀城市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函》(环办应急函〔2016〕225号)、《关于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函》(环办应急函〔2016〕1260号)、《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和应急减排措施修订工作方案》(环大气〔2017〕86号)、《河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豫政办〔2016〕175号)及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1.3 定义   本预案所指的重污染天气,是指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HJ 633-2012)》,AQI≥200,即环境空气质量达到5级(重度污染)及以上污染程度的天气。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宜阳县辖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不适用于因沙尘暴、焚烧农作物秸秆、燃放烟花爆竹等造成的重污染天气。   1.5 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属地管理,统一领导;加强预警,及时响应;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   1.6 预案体系   本预案是宜阳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的组成部分。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依据本预案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相关企业和工地编制的减排预案或实施方案,属于同级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的组成部分。   2 应急机构及其职责   2.1 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实行政府主要负责人负责制。县政府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县长任指挥长,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县级领导任副指挥长。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指挥部办公室”),县环保局长兼任县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各乡(镇)和相关县直部门为县指挥部成员单位。   各成员单位要分别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领导机构,行政主要负责人担任应急机构负责人。   2.1.1 县指挥部职责   负责全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协调和应对工作。   2.1.2 县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负责贯彻落实县指挥部的决策和指令,组织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督导各成员单位落实应急响应措施,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和培训工作,承担县指挥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2 各成员单位及其职责   2.2.1 成员单位按职能分为两类,主要包括以下单位:   具有监管职能的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工信局、住建局、市政局、交通局、公安局、水利局、国土局、煤炭局、质监局、农业局、环保局、机关事务局、工商局、商务局。文化局。   具有保障职能的单位:县政府应急办、气象局、县委宣传部、教育局、卫计委、财政局、电业局。   2.2.2 各成员单位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履行环境应急职责,做到“管行业要管其环保,管业务要管其环保,管生产经营要管其环保”,职责分工如下:   县政府应急办:负责协调除县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外的县领导处置重污染天气事件,做好县政府各项应急指令的上传下达,按规定向市政府报送事件信息,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做好跨行政区域应急机构的沟通协调,申请上级应急支援,保障县应急平台正常运行。   县环保局:负责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确定工业企业减排清单,指导列入应急减排清单的工业企业编制应急减排预案,对各单位和有关企业落实应急响应措施情况实施督查;及时向县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应急工作开展情况。   县气象局:适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及时向县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应急工作开展情况。   县委宣传部:负责全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宣传应急预案中的健康防护措施、建议性减排措施和强制性减排措施;及时向县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应急工作开展情况。   县发展改革委:负责督促电力企业落实限产限排措施,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向县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应急工作开展情况。   县工信局:负责组织实施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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