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客户经理管理制度办法.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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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客户经理管理制度办法 PAGE PAGE 1 ———————————————————————————————— 作者: ———————————————————————————————— 日期: 银行客户经理管理办法(试行) 银发〔2005〕288 号 2005 年 7 月 21 日印发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面向市场、面向客户的金融服务体系和稳定高效的营销队伍,发展和巩固我行基本客户群体,扩大市场份额,提高我行综合竞争能力、整体效益和风险防范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客户经理是指为客户提供资产、负债、中间业务等金融服务并承担相关业务开发、风险防范及客户关系维护职责的市场营销人员。包括:支行营销科室,总分行公司业务部、个人业务部、国际业务部等营销部门内承担营销任务的人员。 支行行长、副行长,分行公司业务部、个人业务部、国际业务部担任副总经理以上(含)行政职务以及承担专业管理职责的人员,不执行客户经理序列。 第三条 客户经理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客户经理分市场经理(资源型)、信贷业务经理(资源能力型)、营销设计经理及专业经理(能力型)四类。客户经理设高级客户经理、客户经理、助理客户经理、见习客户经理四个级别,共 11个档次。其中,高级客户经理设 4 个档次,客户经理设 3 个档次,助理客户经理设 3 个档次,见习客户经理设 1 个档次。资深客户经理设 4 个级别。 第四条 客户经理实行上岗资格管理。助理客户经理级 1以上(含)的市场经理、信贷业务经理、营销设计经理上岗前,需取得相应的客户经理资格。不具备客户经理资格的,不得享受相应的客户经理待遇。具备某级别客户经理资格,但业绩未达到该级别标准的,也不得享受该级别的客户经理待遇。 第五条 客户经理实行业绩指标、职业道德、基础管理工作、信贷操作及管理、服务质量五个方面的全面综合评价考核。日常按季进行评价考核,年度进行全面评价考核。 第六条 客户经理级档实行浮动管理。根据评价考核结果确定级档及应享受的客户经理待遇,能上能下。 客户经理实行绩效挂钩的奖励办法,根据评价考核结果享受奖励。 第二章 客户经理岗位及行员等级设置 第七条 市场经理为具有客户和业务资源,承担客户、存款、国际结算、网络银行等业务开发的人员。 第八条 信贷业务经理为营销部门内承担客户及业务开发,并承办客户信贷操作及管理等业务的人员。 第九条 营销设计经理为营销或营销管理部门内承担客户服务方案设计、营销策划、产品营销、理财服务等业务的人员。 第十条 专业经理为国际业务、网络银行、个人业务等专业部门配合市场经理或信贷业务经理进行业务开发和办理的人员。 第十一条 市场经理、信贷业务经理设高级客户经理、客户经理、助理客户经理、见习客户经理 4 个等级共 11 个档次,其对应行员等级薪档从 12 级 1 档到 3 级 1 档。 营销设计经理设高级客户经理、客户经理 2 个等级共 4个档次,其对应行员等级薪档从 9 级 1 档到 6 级 1 档。 专业经理不设级档,不参加客户经理序列评价考核。 第十二条 各岗位见习客户经理、助理客户经理和客户经理级别人员对外统称“客户经理”,各岗位高级客户经理 。级别人员对外统称“高级客户经理” 第三章 客户经理管理机构 第十三条 总行、分行(含总行营业部,下同)分别成立由主管行长任组长,公司业务部、个人业务部、国际业务部、网络银行部、人力资源部、风险管理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客户经理管理小组,负责辖内客户经理的管理。 第十四条 总行客户经理管理小组职责: (一)负责拟订、完善全行客户经理管理办法,报总行行长办公会审定。 (二)负责全行高级客户经理资格的审定。 (三)负责全行资深客户经理资格的审定。 (四)负责对分行客户经理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五)负责总行营销部门内客户经理的管理。 第十五条 分行客户经理管理小组职责: (一)负责拟订、完善本行客户经理管理实施细则。 (二)负责制订本行各级客户经理业绩标准及考核办法。 (三)负责本行各岗位客户经理资格、资深客户经理资格的认定。向总行推荐申报高级客户经理、资深客户经理资格的人员。 (四)负责本行客户经理季度、年度评价考核结果的审定。 (五)负责对辖内基层行客户经理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第十六条 总行、分行公司业务部门是本级行客户经理的专业管理部门,在各级行管理职责范围内,负责辖内客户经理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包括: (一)负责组织修订客户经理管理方面的相关办法、制度。 (二)负责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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