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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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劳动争议 2 、劳动争议的类型 ( 1 )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 2 )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 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 3 )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发生的 争议; ( 4 )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 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 5 )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 偿金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三、劳动争议的处理方式 (一)协商 发生劳动争议时,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 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 用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二)调解 协商不成,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调解的效力 ( 1 )调解协议书经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 或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 效。 调解协议达成后不履行的,可以申请劳 动仲裁。 ( 2 )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经济补偿金、 赔偿金及工伤医疗费事项达成的协议,可 以申请支付令。 (三)仲裁 1 、仲裁机关 —— 劳动仲裁委员会 ( 1 )机构设置 可以在区、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内设置 ( 2 )仲裁员的条件 2 、劳动仲裁的申请 ( 1 )管辖 劳动合同履行地 or 用人单位所在地 ( 2 )仲裁参加人 申请人、被申请人、利害关系人 ( 3 )代理人 劳动者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的,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参加仲裁活动, 无法定代理人的,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为其指定代理人。劳动者死亡的由其亲属 或代理人参加仲裁。 ( 4 )时效 一般时效为一年,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 时效的中断:①主张权利;②向有关部 时效的中止:不可抗力或正当理由导致 知道自己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门请求救济;③承诺履行义务。 当事人不能在时效内申请,自发生该事由 之日起中止,消除时继续计算。 特殊时效 —— 劳动报酬拖欠 在岗职工因拖欠劳动报酬而发生的劳动 职工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终止,自劳动 争议,不受时效限制。 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应提出关于拖欠劳 动报酬的仲裁申请。 ( ( 5 )仲裁申请书 6 )仲裁申请不收费 3 、受理 五日内审查是否受理 不予受理应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 超期未作出决定或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由 的,申请人可以就申请事项向法院起诉 4 、审理 ( 1 )仲裁庭 ( 2 )仲裁员的回避 ( 3 )缺席审理 申请人缺席 —— 视为撤销申请 被申请人缺席 —— 不影响程序 ( 4 )举证责任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 39 条:劳动 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 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 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 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最高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 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 2001 〕 14 号) 第 13 条规定 : 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 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 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 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仲裁庭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 可以交由当事人约定的鉴定机构鉴定;当 事人没有约定或者无法达成约定的,由仲 裁庭指定的鉴定机构鉴定。 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仲裁庭的要求,鉴 定机构应当派鉴定人参加开庭并接受质询。 5 )裁决前的调解 庭外和解 —— 自行和解,撤回仲裁申请 仲裁调解 —— 由仲裁庭主持调解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效力签收后即产生 ( 法律,签收前任何一方反悔,仲裁庭应立 即作出裁决。 ( 6 )先予执行 可适用先予执行的情形:①追索劳动报 酬;②追索工伤医疗费;③追索经济补偿 或赔偿金。 条件:①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②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当事人的生活。 2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 1 )可以立即解除合同的情形 ( 2 )需要提前 30 日通知或支付一个月工 资后方可解除的劳动合同 ( 3 )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 4 )经济性裁员必须满足法定条件 案例 ? 杨小姐大学毕业后应聘一家出版社工作, 与签订了一份为期 1 年的劳动合同,其中约 定试用期为 3 个月(从 2008 年 1 月 1 日至 2008 年 3 月 31 日)签订合同后,杨小组按 要求向公司效了 500 元的抵押金。 2008 年 2 月 15 日,公司突然向杨小组发出了辞退通 知,告知杨小组工作表现不理想,不符合 录用条件,发给她半个月工资,要求其立 刻办理交接手续。 ? 试分析,上述哪些行为违反了劳动合同法 ? ? ? 1 、试用期违反规定。劳动合同期限 1 年以上不满 3 年的,试用期不超过 2 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 合同期限内。 2 、收取押金错误。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提 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3 、辞退错误。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必须有 相关证明。表现不理想太泛,不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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