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15日新行政处罚法PPT(2021.3).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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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基本概念1行政处罚的原则2行政处罚的种类目 录3行政处罚权的设定权属4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CONTENTS5行政管辖6行政处罚的适用7行政处罚的程序801基本概念一、常用概念《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1月22日修订通过,自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 第三章 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 第四章 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 第五章 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六章 行政处罚的执行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行政“法典三部曲”一、常用概念行政处罚法的定义(新增):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第二条) 含义: 1.行政处罚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应当承担的责任。 性 质: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作出法律制裁,具有惩罚性。 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是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 范 围:违反行政管理秩序,有一定社会危害性,尚不构成犯罪。 3.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定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实施。 主 体:法定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受委托组织。02行政处罚的原则 二、行政处罚的原则1.处罚法定原则:(第三十八条)①主体法定 (行政处罚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行政处罚无效。)②设定权法定③依据合法 (行政处罚没有依据,行政处罚无效。)④程序合法 (违反法定程序构成重大且明显违法的,行政处罚无效。) 二、行政处罚的原则2.公正公开原则(第五条) 实体公正 — 作出的处罚决定应与当事人应受的处罚成比例①公正  程序公正 — 在程序上平等地对待各方当事人 依据公开 — 处罚规定公开,未公开不作为处罚依据 ②公开 程序公开 — 告知处罚事实、理由,告知陈述申辩、听证的权利 身份公开 — 执法证件二、行政处罚的原则3.过罚相当原则(第五条第二款) 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符合处罚的目的相同情况相同处罚比例原则可行且符合客观规律与行政合理性要求相同,主要通过自由裁量权来平衡。二、行政处罚的原则4.处罚教育相结合原则(第六条) ①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第六条) 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第二十八条) ③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第三十三条)二、行政处罚的原则5.一事不再罚原则:(第二十九条) 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应当给予罚款处罚的,按照罚款数额高的规定处罚。 对违法行为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同一依据给予两个(次)以上的同类(罚款)处罚。6.保障相对人权益原则(无救济即无处罚原则) ①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享有陈述权、申辩权(贯穿于整个案件办理全过程); ②当事人有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权利、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二、行政处罚的原则其他规则: 1.职能分离 ①查审分离,对违法行为的调查与审理分离; ②罚缴分离,作出罚款决定的机关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 ③听证主持人与调查检查人员分离; ④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处罚决定应向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2.行政处罚不能取代其他法律责任 行政处罚不能代替民事制裁和刑事制裁。因为给予行政处罚是当事人因违反承担的行政责任,与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属于不同的法律责任范畴。但要与行政处罚中的“一事不再罚”的原则区别开来。03行政处罚的种类 三、行政处罚的种类 行政处罚的种类:(第九条)(一)警告、通报批评;(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五)行政拘留;(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注意:通报批评=行政处罚 实施通报批评,必须履行相应的行政处罚程序;不通再发“红头文件”对当事人通报批评;只有法律、法规和规章可以设定通报批评。三、行政处罚的种类责令改正和限期改正是否属于行政处罚? 责令改正和限期改正是指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处罚时,责令违法行为人立即改正或者在限定期限内改正违法行为。 责令改正和限期改正虽然是在实施行政处罚时作出,但其行为性质不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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