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矿山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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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 2 非煤矿山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矿山生产活动中随时都有可能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如果无应急准备和救援,会造成惨重的生命和财产损失。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规范我矿应急管理工作,提高突发事故的应急救援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增强高效、有序处置各类事故的能力,预防和控制次生灾害的发生,最大限度保障我矿员工和周边群众的生命安全,减少财产损失、环境破坏和社会影响,结合我矿具体情况,特制定《应急预案》。 1.2编制依据 1.2.1 主要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11.1; (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1993.5.1; (3)《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1996.10.30;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主席令22号); (5)《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1996年主席令74号); (6)《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5.1; (7)《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21.9.1; (8)《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2021.04.21; (9)《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发[2021]23号。 1.2.2 主要技术标准 (1)《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21); (2)《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21); (3)《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21) (4)《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21); (5)《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21); (6)《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地下矿山实施指南》(AQ2021.5-2021)。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矿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1.4应急预案体系 1.4.1.应急预案体系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 1.5应急工作原则 1.5.1 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为指导,在生产事故应急工作中,要高度重视人的生命权和健康权,把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害,切实加强员工以及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员工的基础作用。 1.5.2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矿长负责制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体制,指挥部办公室和各小组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1.5.3 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工作。 1.5.4 自身为主,支援为辅。事故现场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为主,必要时请求地方安监部门指导和社会力量支援。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各有关部门配合、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发生事故的采面是应急救援的第一响应者。 1.5.5 依靠科学,提高素质。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救援装备,充分发挥各类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科技含量和指挥能力。开展培训教育,定期进行演练,并做好对职工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职工自救、互救和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综合能力。 2危险性分析 2.1矿山概况及周边环境 2.2危险源分析 通过对矿山现有的开拓、通风、供排水、提升、运输、压气、供配电、充填等工艺系统的场所、设备设施的全面调查与分析,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1986和《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1992的规定,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21)及《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2021〕56号)的规定,矿山基建及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包括:地压灾害、水害、爆破(炸)伤害、炮烟中毒与窒息、提升运输伤害、机械伤害、电器设备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火灾、压力容器伤害、粉尘危害、噪声、振动等。 2.2.1地压灾害 我矿采用地下开采,由于地压作用,可能会引起岩石移动、采空区坍塌,从而造成地表陷落、巷道冒顶片帮、支架变形等地压灾害。 地压灾害是造成矿山重大伤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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