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B_T 198-2021CN 司法鉴定、法庭科学机构能力通用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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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CCS 03.120.20 A 00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行业标准 RB/T 198—2021 代替 RB/T 198—2015 司法鉴定/法庭科学机构能力 通用要求 General requirements for the competence of forensic units 2021-11-04发布 2022-01-01 实施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 布 RB/T 198—2021 目 次 前言 I 1 范 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基本要求 2 5 结构要求 3 6 资源要求 4 7 过程要求 7 8 管理体系要求 15 参考文献 19 I RB/T 198—2021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 RB/T198—2015 《司法鉴定/法庭科学机构能力认可通用要求》,与 RB/T 198—2015 相比,除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标准名称; 修改了术语和定义(见3.1、3.2、3.3、3.4、3.6、3.10); -—调整了标准的框架结构,将“管理要求”和“技术要求”重新划分为“结构要求”“资源要求”“过程 要求”和“管理体系要求”(见5、6、7、8); ——增加了“应对风险和机遇的措施”(见8.5); —— “分包”条款合并和修改(见6.6); ——拓宽了设备的范围(见6.4.1),将原6.6.3的相关要求并入本文件6.4中; ——增加了“数据控制和信息管理”(见7.11)。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北京市 公安局刑事侦查总队八支队。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彦斌、唐丹舟、高俊薇、鹿阳、陈云华、白庆华、冯涛、方建新、花锋、刘力、陈霞、 赵炳南、侯君钊、孙晓辰、焦琳。 1 RB/T 198—2021 司法鉴定/法庭科学机构能力 通用要求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鉴定机构的基本要求、结构要求、资源要求、过程要求和管理体系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所有从事司法鉴定/法庭科学领域鉴定活动的鉴定机构。 鉴定机构的客户、法定管理机构、认可机构等可采用本文件证实或承认鉴定机构的能力。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必威体育精装版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 27000—2006 合格评定 词汇和通用原则 GB/T 27025—2019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 JJF 1001—2011 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 3 术语和定义 GB/T 27000—2006、GB/T 27025—2019 和 JJF 1001—201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 文件。 3.1 鉴定 forensic identification 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专门知识对所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 定意见的活动。 注:包含抽样(或取样)、检测(检验)、结果分析或对比、结果说明和符合性判断等过程。 3.2 鉴定人 forensic expert 经过行政管理部门审核登记并取得相关执业证,从事司法鉴定/法庭科学领域鉴定业务的人员。 3.3 鉴定机构 forensic unit 经过行政管理部门审核登记并取得相关许可证,从事司法鉴定/法庭科学领域鉴定业务的法人或其 他组织: 注:鉴定机构可以是一个组织,或是一个组织中的一部分。 3.4 检材 exhibit 样 本 sample 用于证明案(事)件事实的所有物品。 注:如毛发、血液、分泌物、人体组织、毒物、毒品、文书材料、足印、手印等,以及存在于各种载体上用于分析、判断的 2 RB/T 198—2021 相关信息或记录。 3.5 检测 test 检验 examination 对检材(样本)进行观察、分析、比对、解释和说明的活动。 3.6 抽样 sampling 取出具有整体代表性的检材(样本)的过程。 3.7 取样 sampling 依据专业能力,获取部分或全部检材(样本)的过程。 注:取样过程一般不涉及统计学方法。 3.8 外部信息 additional or background information 由客户提供的、鉴定机构作为鉴定依据的外部检测(检验)信息,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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