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操作技术导则(试行)》2022.11(第二篇、第三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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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浙江省既有建筑改造消防技术导则 第二篇 浙江省既有建筑改造消防技术导则 目次 1 总体要求……………………………………………………………………(1) 2 基本规定 2.1 既有建筑改造消防技术可行性研究…………………………………(3) 2.2 建筑功能改变的认定…………………………………………………(3) 2.3 既有建筑改造形式……………………………………………………(4) 3 建筑防火、灭火救援设施 3.1 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6) 3.2 防火间距………………………………………………………………(6) 3.3 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消防救援窗口…………………(7) 3.4 防火分区和平面布置…………………………………………………(8) 3.5 安全疏散………………………………………………………………(9) 3.6 建筑构造………………………………………………………………(10) 3.7 消防电梯………………………………………………………………(11) 3.8 楼梯间顶部固定窗……………………………………………………(11) 3.9 其他特殊建筑场所要求………………………………………………(11) 4 消防给水设施 4.1 一般规定………………………………………………………………(13) 4.2 消火栓系统……………………………………………………………(13) 4.3 自动灭火系统…………………………………………………………(14) 1 4.4 消防泵房、消防水池及消防水箱……………………………………(14) 5 防烟和排烟设施 5.1 一般规定…………………………………………………………………(15) 5.2 防烟设施…………………………………………………………………(15) 5.3 排烟设施…………………………………………………………………(16) 5.4 系统控制…………………………………………………………………(17) 6 消防电气 6.1 一般规定…………………………………………………………………(18) 6.2 消防供配电及电器装置…………………………………………………(18) 6.3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18) 6.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19) 7 既有建筑改造消防技术可行性研究汇总表参考格式……………………(20) 2 1 总体要求 1.0.1 为保障既有建筑改造的消防安全,明确既有建筑改造适用的消防技术标准,对既有建 筑改造消防相关专业技术要求做出指导,特编制本导则。 1.0.2 本导则所述“既有建筑”,指按照设计或建造时适用的消防技术标准设计或建造并已 竣工或已投入使用的建筑。 1.0.3 本导则所述“现行标准”,指现行国家、浙江省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1.0.4 本导则所述“原标准”,指原建筑设计或最后一次改造设计审查(设计备案)时执行 的国家、浙江省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对施工图审查制度执行前设计或虽是执行后设计但不 需要经过施工图审查的,指当时设计文件执行的国家、浙江省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1.0.5 既有建筑改造工程可以是局部范围的改造,也可以是整体范围的改造,改造时不得降 低原建筑物建成时的消防安全水平,且改造部分不得降低其他未在改造范围区域的原有消防安 全水平及消防设施的有效性,如有影响,未涉及改造范围区域也应进行改造。 1.0.6 本导则所述的既有建筑改造,涉及到改扩建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不应向原建筑轮廓外进行扩建(扩建后改造层不增加防火分区、改造后防火分区面积 不超过原标准规定的改扩建工程除外)。 2 不应增加原建筑的消防高度及原消防层数,尤其是在对原建筑屋顶层进行改扩建时, 需特别注意此要求(比如若原建筑局部突出屋顶的辅助用房占屋面面积不大于1/4,改扩建后 仍应符合此要求)。 1.0.7 本导则适用于下列工程项目: 1 既有民用建筑改造; 2 既有厂房及仓库改造(应重新核定火灾危险性分类)。 历史建筑、文物建筑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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