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记》作者新辨.docx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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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记》作者新辨 《音乐》是什么时候写的,作者是谁。这是中国音乐史上的一个悬案。为此,我曾写《乐记作者辨证》(《中央音乐学院学报》80年1期。以下简称《辨证》),又曾写《与董健、周来祥、吕骥同志商榷——乐记作者问题再辨证之一》(《中央音乐学院学报》86年3期。以下简称《再一》)、《答周柱铨同志——乐记作者问题再辨证之二》(《中央音乐学院学报》87年2期。以下简称《再二》),与郭沫若以来持公孙尼子作《乐记》说、《乐记》成书于荀子之前说诸家进行论辩,认为《乐记》作者不是战国初的公孙尼子,而是西汉中期的河间献王刘德。今见吕骥先生有新作《关于公孙尼子和乐记作者考》发表(《中国音乐学》88年3期。以下简称“《考》文”),断言“根据大家探索过的一些问题,可以得出较为明确的认识”,即《乐记》是“公孙尼子的著作”。吕说的依据有三,即《韩非子》、《圣贤群辅录》(以下简称《群辅录》)之“八儒”说,《乐记》与《荀子》之比较及《汉书·艺文志》的有关记载。现即从这三方面与之商榷,继续论辩。 一、 公孙尼子即《乐记》的作者 “八儒”之说,首见于《韩非子·显学》,原文如下: 自孔子之死也,有子张之儒,有子思之儒,有颜氏之儒,有孟氏之儒,有漆雕氏之儒,有仲良之儒,有孙氏之儒,有乐正氏之儒。……故孔……之后,儒分为八。 《群捕录》所列“八儒”与《韩非子》同,文字则丰富得多: 夫子没后,散于天下,设于中国,成百氏之源,为纲纪之儒。居环堵之室,荜门圭窦,瓮牖绳枢,併日而食,以道自居者,有道之儒,子思氏之所行也;衣冠中,动作顺,大让如慢,小礼如伪者,子张氏之所行也;颜氏传诗为道,为讽谏之儒;孟氏传书为道,为疏通致远之儒;漆雕氏传礼为道,为恭俭庄敬之儒;仲梁氏传乐为道,以和阴阳,为移风易俗之儒;乐正氏传春秋为道,为属辞比事之儒;公孙氏传易为道,为洁净精微之儒。 早在1977年,董健便在《乐记是我国最早的美学专著》一文(原载《南京大学学报》77年4期,后收入《乐记论辩》一书。以下简称“董文”)中引用上述两条资料,并得出结论,认为其中所说“孙氏”、“公孙氏”就是公孙尼子,认为“为洁净精微之儒”公孙尼子与《乐记》思想相似,他就是《乐记》的作者。董文此说只有主观臆测、文字比附,没有必要的论证,难以成立,我已在《再一》中予以辩驳。 董文发表后七年,《乐记论辩》出版后一年,吕骥《中国音乐学、乐学和有关的几个问题》(《音乐研究》85年1期。以下简称《问题》)也援引《群辅录《之“八儒”说,认为《乐记》出于“公孙氏”——公孙尼子之手。其中的新见则是这样的几句:“传授《乐经》的是仲梁氏,但历史记载并无传乐经的这个人。传《易经》的公孙氏,我想并没有老老实实地讲《易经》,除了讲《易经》之外还讲乐经。”我的《再一》已指出此说存在两个问题:①它不是以史料为依据,而是以“我想”——想当然为依据,难以服人。②《问题》一面说“不能说史书没记载就没有公孙尼子”,一面又以“历史记载并无传乐经的这个人”否定仲梁氏的存在,一面认为《群辅录》之说“是可信的”,一面又否定《群辅录》“仲梁氏传乐”的记载,这都是自相矛盾。 《考》文写于董文、《问题》之后,也写于我的《再一》之后,却既未就我对董文、《问题》的辩驳提出异议,也未就从“八儒”说得出《乐记》为公孙尼子所作的结论提出新的论证,而只是在援引《韩非子》、《群辅录》之“八儒”说后提出三点:①《群辅录》为陶潜所撰。前人否定这一点,其理由“是不足信的”。②“为洁净精微之儒”的公孙尼子和《乐记》“在理论上的成就和特色,颇为一致”,所以他就是《乐记》的作者。③“《八儒》所核各家并非都是准确无误的,至少是不完全的”传乐者应该不是仲梁氏而是公孙氏,“‘以传《易》为道,为洁净精微之儒的公孙氏’就是写《乐记》的公孙尼子”。以上第二点是重复董文的论点,第三点是重复《问题》的论点,第一点则无关紧要,因为无论是否陶潜所作,人们都不可能从《群辅录》得出传乐者就是作《乐记》者、传乐者不是仲梁氏而是公孙氏、公孙氏就是公孙尼子的结论。因此,“八儒”说并不能成为《考》文立论的依据。 《考》文对“八儒”说的引用还有一点值得注意。它一面用《韩非子》“八儒”说证明“公孙尼子确有其人、《乐记》确为公孙尼子所作,一面却又说“《乐记》既是公孙尼子所作,韩非子所指的孙氏应该就是公孙尼子”,这里明显的循环论证。它在回答“如何解释《群辅录》中所说的‘仲梁氏传乐为道,以和阴阳,为移风易俗之儒’和‘公孙氏传易为道,为洁净精微之儒’这两者之间的关系”时说,“我以为《八儒》所核各家并非都是准确无误的,至少是不完全的”,其他文献都没有关于仲梁氏的记载,也都没有公孙氏传易的记载,所以从公孙氏“现在被保存下来的十一篇(蔡按,指今存《乐记》十一篇)中,其中八篇论礼乐,从其认识论和方法论来看,使我得到这样的认识:‘以传《易》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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