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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讲人:日期:民事活动基本原则
目录CONTENCT自愿原则平等原则公平原则诚信原则公序良俗原则总结与展望
01自愿原则
自愿原则是指民事主体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自主地选择、决定交易对象和交易条件,建立和变更民事法律关系。自愿原则体现了民事活动的最基本特征,是民事法律关系区别于行政法律关系、刑事法律关系等的重要标志。自愿原则的意义在于保障民事主体的自由意志和合法权益,促进市场交易的顺利进行和民事活动的和谐发展。自愿原则概念及意义
010203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当事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订立合同以及合同的内容、形式等。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可以协商变更合同内容或解除合同。在婚姻关系中,双方可以自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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