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课件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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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税依据(特殊规定):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的应税消费品,应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消费税计税依据(而增值税仍以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作为计税依据)(1)从价计税特殊处理(1)从价计税特殊处理例:某市卷烟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4月有关经营业务如下:4月16日销售A牌卷烟300标准箱,每箱不含税售价1.35万元,款项收讫;将10标准箱A牌卷烟作为福利发给本企业职工。计算该业务应纳消费税。答案:A卷烟单价=13500÷250=54(元/条),适用比例税率36%。企业应缴纳的消费税=(300+10)×1.35×36%+(300+10)×0.015=155.31(万元)公式:应纳税额=移送使用数量×定额税率例:某啤酒厂自产啤酒20吨,赠送某啤酒节,每吨啤酒成本1000元,无同类产品售价。

要求:计算消费税及增值税。(2)从量计税答案:

应纳消费税=20×220=4400(元)

应纳增值税=[20×1000×(1+10%)+4400]×17%=4488(元)原则:自产自用复合计税的应税消费品,应按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和移送使用数量双重标准计算缴纳消费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应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销售额。(3)复合计税组价公式: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移送使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成本×(1+成本利润率)+移送使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例:某白酒生产企业本月举办展销会,将特制100斤新品白酒赠送给来宾,该批白酒成本50000元,没有同类白酒的销售价格,该白酒的成本利润率为10%。试求解该笔业务该企业应该缴纳的消费税为多少?(3)复合计税答案:赠送给来宾特制新品白酒应纳消费税=[50000×(1+10%)+100×0.5]÷(1-20%)×20%+100×0.5=13812.5(元)5.4.2委托加工环节应纳消费税的核算1.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认定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或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不属于: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属于自制)①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②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再接受加工的应税消费品;③由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购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5.4.2委托加工环节应纳消费税的核算委托方受托方增值税增值税的负税人受托方是纳税人消费税委托方是消费税的纳税人除个人(含个体工商户)外,代收代缴消费税如果受托方是个人(含个体工商户),委托方须在收回加工应税消费品后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消费税如果受托方没有代收代缴消费税,委托方应补交税款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的缴纳5.4.2委托加工环节应纳消费税的核算委托方补交税款的计税依据(1)已直接销售的按销售额计税(2)未销售或不能直接销售的按组价计税(委托加工业务的组价)对受托方处以应代收代缴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5.4.2委托加工环节应纳消费税的核算委托方将收回的应税消费品销售的税务处理情形税务处理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为直接出售不再缴纳消费税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不属于直接出售按规定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3.委托加工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1)税额计算方法①增值税——加工费用(加工费+制+利润)②消费税——四个字:顺序、组价第一顺序第二顺序(组税价格)受托方同类应税消费品的售价从价定率(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比例税率)复合计税(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一:从价计征(如何确定销售额)(一)一般规定: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包括销售应税消费品从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含消费税税款,但不含增值税税款。一般情形下,计算消费税的销售额与计算增值税的销售额是一致的。第三节计税依据指价外收取的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补贴、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手续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代垫运费不包括在内。同时符合条件的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行政事业性收费也不包括在销售额内。其他价外费用,无论是否属于纳税人的收入,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征税。价外费用一:从价计征(如何确定销售额)(三)包装物(1)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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