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务员考试(政法)模拟试卷 12 (题后含答案及解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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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公务员考试(政法)模拟试卷12(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题型有:1.单项选择题2.多项选择题

单项选择题

1.以下权利中,()不属于期待权。

A.解除条件未成就时的合同中的权利

B.始期未至的合同中的权利C.继承开始前的继承权

D.财产保险合同中的受益权

正确答案:A

解析:依权利的实现要件是否已经全部具备分类,权利可以分为既得权和期待权。既得权,指全部要件已经齐备,从而由权利人实际享有的权利。绝大多数民事权利都是既得权。期待权,指实现要件尚未全部具备,需待其余要件发生后才能实际享有的权利。以下几种期待利益被认为属于期待权:(1)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在约定条件成就前,买受人对标的物所有权享有的期待利益;(2)保险合同或继承开始前受益人享有的期待利益;(3)条件成就或者期限届至前,附生效条件或者附始期的合同当事人对合同项下的权利所享有的期待利益。据此,选项B属于期限届至前附始期的合同当事人对合同项下的权利所享有的期待利益;选项C属于继承开始前受益人所享有的期待权益;选项D属于保险合同开始前受益人享有的期待权益。以上三项均属于期待权。而选项A中合同解除条件未成就,权利实现要件齐全,属于既得权。故本题应选A。

2.下列各选项中,能够直接导致委托代理终止的原因不包括()。

A.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B.代理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C.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D.被代理人自然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正确答案:D

解析:《民法通则》第6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一)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二)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三)代理人死亡;(四)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五)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据此,选项D中,被代理人自然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不是能够直接导致委托代理终止的原因。故本题应选D。

3.甲公司因业务发展分立成丙公司和丁公司,双方约定原欠乙公司一百万元债务由丙公司负责偿还。后因丙公司无力偿迩,发生纠纷。依法该笔债务应()。

A.由丙公司偿还

B.由丁公司偿还

C.由丙公司和丁公司负连带责任

D.由丙公司和丁公司偿还,负按份责任

正确答案:C

解析:由于甲公司分立为丙公司和丁公司,其欠乙公司的一百万元应由分立的丙公司和丁公司共同承担。《民法通则》第87条规定,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享有连带权利的每个债权人,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故本题应选C。

4.2009年3月5日,李某下落不明。2013年5月20日,李某的妻子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李某死亡。2014年5月23日,人民法院判决宣告李某死亡,但

判决书中未确定死亡日期。李某的死亡日期应为()。

A.2009年3月6日

B.2013年3月6日

C.2013年5月20日

D.2014年5月23日

正确答案:D

解析:《民法通则》第23条规定,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一)下落不明满四年的;(二)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5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判决宣告之日为其死亡的日期。判决书除发给申请人外,还应当在被宣告死亡的人住所地和人民法院所在地公告。故李某的死亡日期应为2014年5月23日。故本题应选D。

5.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意思表示由第三人义务转达,而第三人由于过失传达错误或没有传达,使他人受到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是()。

A.第三人

B.意思表示的受领人

C.意思表示人

D.意思表示人和第三人

正确答案:C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lt;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gt;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7条规定,意思表示由第三人义务转达,而第三人由于过失转达错误或者没有转达,使他人造成损失的,一般可由意思表示人负赔偿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故本题应选C。

6.下列有关按份共有的说法正确的是()。

A.按份共有又称分别所有

B.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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