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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学(二) 绪 论 一、刑法各论的研究对象(436个罪) 第一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七章 危害国防利益罪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 第九章 渎职罪 第十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 二、必威体育精装版刑事立法进展 1.98年12月29日《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单行刑法。 2.99年12月25日《刑法修正案(一)》 3.01年8月31日《刑法修正案(二)》 4.01年12月29日《刑法修正案(三)》 5.02年12月28日《刑法修正案(四)》 6.05年2月28日《刑法修正案(五)》 7.06年6月29日《刑法修正案(六)》 8.09年2月28日《刑法修正案(七)》 三、刑法各论的学习方法 (一)抓住重点和难点 (二)注意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 九个立法解释 (三)注重案例分析 1.《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 2.《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第三百四十二条、第四百一十条的解释》 3.《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解释》 4.《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的解释》 5.《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 6.《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章渎职罪主体适用问题的解释》 7.《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信用卡规定的解释》 8.《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规定的解释》 9.《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文物的规定适用于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古人类化石的解释》 第二十章 刑法各论概述 第一节 刑法各论与刑法总论的关系 刑法学总论,是对刑法总则犯罪与刑罚理论一般原理和原则的阐述及研究,是刑法的基础理论;刑法学中的分论,则是对具体犯罪构成及其法定刑的分析和解释,是刑法理论的展开与应用。 总则与分则之间是一般与个别、共性与个性的关系 第二节 刑法分则的体系 刑法分则体系,是指刑法分则的组成和结构,主要是对各种犯罪的分类和排序。 一、我国刑法分则把犯罪分为10类(组成) 二、犯罪分类排列(结构) 1.根据同类客体对犯罪进行分类 2.根据各类犯罪的社会危害程度对各类犯罪进行排列 3.根据犯罪的社会危害程度以及犯罪之间的内在联系对具体犯罪排序 第三节 刑法分则条文的结构 一、罪状 罪状,是分则条文对具体犯罪的犯罪构成特征的表述。有以下四种方式: 1.简单罪状 2.叙明罪状 3.引证罪状 4.空白罪状 二、罪名 罪名是犯罪的名称,是对犯罪本质特征或主要特征的高度概括。 罪名的分类 1.类罪名和具体罪名。 2.单一罪名和选择罪名 确定罪名的方式 : 1.明示式 :标题明示式和定义明示式 2.包含式 *注意使用标准罪名 三、法定刑 法定刑是指刑法分则对各种具体犯罪所规定的刑种和刑度(刑罚幅度)。 法定刑的种类有: 1.绝对确定的法定刑 2.绝对不确定的法定刑 3.相对确定的法定刑 注意法定刑、宣告刑和执行刑的关系 第二十一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第一节 危害国家安全罪概述 一、危害害国家安全罪的概念和特征 危害国家安全罪,是指故意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 1.犯罪客体: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安全。国家安全: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国家的统一,政权及社会主义制度。 2.犯罪客观方面:必须具有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 3.犯罪主体:多数为一般主体,但是少数犯罪要求是特殊主体。 4.犯罪主观方面:多数为直接故意,只有少数可由间接故意构成。 二、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种类 危害国家安全罪包括12种具体罪名 *注意:7个罪名最高刑为死刑; 本类罪需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本类罪均可并处没收财产。 第二节 本章的重点罪名 一、背叛国家罪 1.本罪侵害的客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安全。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勾结外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行为。 3.本罪的主体只能是中国公民。 4.本罪在主观上只能是直接故意。 三、叛逃罪 (一)叛逃罪的概念与构成特征 叛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 1.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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