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_2012国家公务员考试总攻略(完整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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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常识入门   1、 什么是公务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章第二条规定: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2、 公务员的职位分为哪几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之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   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目前的公务员考试主要是针对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职位进行公开招录,专业技术类职位更多是采用其他方式招录。   3、 公务员职务如何划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之规定,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   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综合管理类以外其他职位类别公务员的职务序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由国家另行规定。   4、 国家公务员的级别如何划分?   国家公务员的级别分为十五级。 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是:   (一)国务院总理:一级;   (二)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二至三级;   (三)部级正职,省级正职:三至四级;   (四)部级副职,省级副职:四至五级;   (五)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五至七级;   (六)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六至八级;   (七)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七至十级;   (八)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八至十一级;   (九)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九至十二级;   (十)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九至十三级;   (十一)科员:九至十四级;   (十二)办事员:十至十五级。   5、 国家公务员和地方公务员有什么区别和联系?   从概念上说,我国公务员统一都叫国家公务员,不管是中央还是地方都是国家公务员,具体来分才分为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和地方国家公务员。   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是指国家部、委、署、总局招考的在中央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招考条件相对比较苛刻、严格。地方国家公务员相比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的要求相对稍低,并具有比较强的地域性。   中央国家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地方国家公务员在地位上完全平等。福利待遇方面按照所在地区和所属部门的不同有一定差别。 201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条件   在公务员考试中,公告发布后考生首要要面对的环节就是报考问题,很多考生在一开始报考时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对报考条件的不够深 刻理解,和自身情况不匹配,又或者对报考条件研究不仔细,甚至没有看清楚要求就随意报考,专家将对公务员考试的报名条件做细致的分析,帮助考生做出正确的 选择。专家结合多年辅导与实战经验,从以下报名条件中发掘考生最关心的一些报考难点,逐个为考生答疑解惑。    一、报考条件   近年来,国家公务员考试和地方公务员公告中对于报考条件的要求基本如下: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3年10月15日至1991年10月15日期间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在读 的非应届毕业生、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 位。   二、政治要求   现在,国家公务员的职业道德建设正在走向规范化,从传统上讲,它依然属于党政干部职业道德范畴内,但某些方面已经具有自己的特色, 国家公务人员直接从事国家某项公务活动,其行为代表国家的法律工条例,因而公务员的职业道德首先就是强烈的责任感和法律意识;必须具备与其承担的公务活动 相适应的知识和素质,才能保证良好地处理和解决公务活动中遇到的问题,保持高效率;要有严格的党性意识和政策水平,不徇私舞弊,把国家赋予的权力与为人民 服务的宗 旨统一起来。   2008年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考试对政治面貌中“党员”条件要求降低,在招考的13797人中,只有不到20%的职位要求“中共党员”。参照公务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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