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司法考试 打印版】 三国法 (65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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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法(65页).doc

2012司法考试系统强化笔记------三国法 理论知识 ☆ 重点法条 ☆ 典型真题 ☆ 新增考点 三国法每年总分值45分。命题特点代理和时效QQ1500705162,提供对应的课件 第一篇 国际法 总论——国际法基础理论问题 国际法的概念、特点、渊源、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 1、国际法的主要特征: (1)立法方式:各国协议共同制定(包括明视形式,如签订协议;默视形式,如国际习惯) (2)执行方式:一般无超国家强制机构强制执行国际法,通过国家单独或集体行动实施 条约(双边、多边等。缺陷:只对当事国有约束力。 独立的渊源 国际习惯:客观要素(惯行)和主观要素(法律确信)。优点:对所有国家都有约束力 2、国际法渊源 一般法律原则:各国法律体系共有的原则(如善意原则)。 国际组织的决议 辅助资料 司法判例 这三项不是国际法的渊源,是确立国际法渊源的辅助资料 各国权威国际法学家学说 【例题】国际人道法中的区分对象原则(区分军事与非军事目标,区分战斗员与平民)是一项已经确立的国际习惯法原则,也体现在《1977年日内瓦四公约第一附加议定书》中。甲乙丙三国中,甲国是该议定书的缔约国,乙国不是,丙国曾是该议定书的缔约国,后退出该议定书。根据国际法的有关原理和规则,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07年卷一多选 77)?  A.该原则对甲国具有法律拘束力,但对乙国没有法律拘束力√?  B.丙国退出该议定书后,该议定书对丙国不再具有法律拘束力?  C.丙国退出该议定书后,该原则对丙国不再具有法律拘束力√?  D.该原则对于甲乙丙三国都具有法律拘束力? 3、国际法和国内法的关系 (1)一元论和二元论。 (2)条约在国内适用之方式:纳入(直接适用)、转化(不得直接适用)或混合方式(或直接,或转化适用) 问题:一国制定的国内法与该国参加的条约冲突时其国内法是否当然无效?→在国内有效。 一国违反条约做法如果国内法,则国承担国际法上的责任 ①中国宪法就此未作统一规定。 ②民商事领域,条约优先于国内法(即在民商领域可以直接援引条约),但保留的条款除外 (3)条约在中国的适用 ③民商事以外的领域的条约如何适用,个案处理(有的需转化,有的直接适用) ★★★ ④某些条约和国内法并行适用(如外交、领事特权与豁免) ⑤WTO规则原则上不能在中国直接适用。(只有转化为国内法,才能适用) 【例题1】甲乙两国于1996年签订投资保护条约,该条约至今有效。2004年甲国政府依本国立法机构于2003年通过的一项法律,取消了乙国公民在甲国的某些投资优惠,而这些优惠恰恰是甲国按照前述条约应给予乙国公民的。针对甲国的上述做法,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下列哪一项判断是正确的?A.甲国立法机构无权通过与上述条约不一致的立法 B.甲国政府的上述做法,将会引起其国际法上的国家责任 C.甲国政府的上述做法如果是严格依据其国内法作出的,则甲国不承担国际法上的国家责任 D.甲国如果是三权分立的国家,则甲国政府的上述行为是否引起国家责任在国际法上尚无定论 情况下,在规定期限可以进入甲国领海打击海盗。据此决议,乙国军舰进入甲国领海解救被海盗追赶的丙国商船。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9年卷一第31题-单选) A.安理会无权作出授权外国军舰进入甲国领海打击海盗的决议 B.外国军舰可以根据安理会决议进入任何国家的领海打击海盗× 联合国也不能干涉内政,本题的前提是“甲国请求” C.安理会的决议不能使军舰进入领海打击海盗成为国际习惯法√ D.乙国军舰为解救丙国商船而进入甲国领海属于保护性管辖 三、国际法的主体(3类)- - - - - -国家、政府间的国际组织、争取独立解放的民族解放组织 (一)★★★★★国际法的基本主体:国家 1.国家的四要素(定居的居民、确定的领土、政权组织、主权) 2.现代国家的主要类型(判断哪些为国际法主体,哪些不是) 单一国、复合国(联邦、邦联→由独立国家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国才是国际法的主体)、永久中立国(瑞士) 3.国家的基本权利: (1)独立权: (2)平等权 (3)自保权——国防权、自卫权 ①领土管辖,又称属地优越权(→享有外交特权的人例外) (4)管辖权★ ②国籍管辖,又称属人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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