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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學 方 法 合作學習法 合作學習的定義 依據Joe Cuseo(1992)對合作學習(cooperative learning)所下之定義,合作學習是一種將三至五個學生有目的性的分為一組而使每組學生共同完成某些特定學習活動的教學過程,在此種此以學習者為中心的教學過程中,小組每一成員皆對自己的表現負責,而教師係扮演小組學習促進者(facilitator)與諮詢者(consultant)之角色。 合作學習與傳統分組學習的差異 合作學習的模式 合作學習具各種不同之形式,較常被採用者包括共同學習法(Learning Together)、拼圖法(Jigsaw)、小組調查法(Group Investigation)、學生小組成就區分法(Student Team Achievement Divisions-STAD)等。 共同學習法(Learning Together)是由明尼蘇達大學David Johnson與Roger Johnson發展出的(Johnson Johnson, 1975, 1987),此法是將學生分成四至五人為一組共同完成教師所發工作單(work sheet)或作業單(assignment sheet)所列活動,學生成績乃根據工作單活動完成之優劣而定。 拼圖法(Jigsaw)之最先開創者是Elliot Aronson及其同事(1978),此法是由教師先將全部教材內容分成數部分,接著將學生三至六位不同能力者分為一組,小組中的每一成員被分配一部分教材並負責研讀該部分教材,之後,各組研讀相同部分教材之成員集合成為專家小組(expert group)進行討論,而後每位專家小組成員返回原所屬小組並教導其他成員其所精通的部分,最後,教師將一份內容含括全部教材之測驗施測於全班每一位學生。 小組調查法(Group Investigation)是由Tel-Aviv大學之Sharan及其同事發展者(Sharan Sharan, 1976),此法是將學生分成每組二至六人,每組就教師指定教材範圍選擇一主題並進行調查研究,最後,每組將調查研究結果做一摘要報告。 學生小組成就區分法(STAD)是由Johns Hopkins大學Slavin 及其同事研發者(Slavin, 1978),在此法中,四位不同能力之學生被分為一組,教師先進行教學,之後小組成員共同研習並協助同組其他同學學習,教師每週施予測驗,學生測驗分數超越前次時將獲得點數,小組分數為全組成員點數之總和,當小組分數達到某種標準時將受到表揚。 協同教學法 意義: 協同教學是一群不同的人員以一種專業的關 係,組成教學團( teaching team),共同 計劃、共同合作,完成某一單元或某一領域 的教學活動。 協同教學法 特點: 多樣性:每位教師提供不同經驗,學生可從不同 角度面對問題、思考問題。 專業性:每位教師各有所長,學生可吸收教師最 擅長部分。 統整性:學生不再是學習到零星的、片斷的知識 而是有系統的、整合性的知識。 個別性﹕教學型態可以是大班的、小組的、個別 的,可通應學生個別差異。 合作性:教師不再是獨力作戰而是通力合作。 協同教學法 模式: 單科協同:同一科目教師的協同。ex:英語科(發音、 文法、聽力…) 科際協同:兩科之間的協同。ex:國文、美術 多科協同:三科以上的協同。ex:I took trip to Kenting. (英語、地理、音樂) 跨校協同:ex:甲校缺音樂老師、乙校缺美術老師 循環式協同:ex:體育課:籃球、排球、羽球… 主題式協同:ex:主題-台灣一下雨就水災、不下雨就 旱災,如何防止水患? 協同教學法 實施步驟: 1.組織教學團 2.妥善規劃設計:由一人擔任召集人或聯絡人負 責籌劃、溝通 與協調 3.研擬教學流程:who (teacher student), when,where,what,how 4.進行教學活動 5.共同評鑑:包括學生成績與協同教學的評量 探究教學法 一、引起動機及概念分析 1.引起動機 2.列舉事實 3.分類或歸類 4.確定名稱 探究教學法 三、證明及應用 1.驗證假設:教師發問或共同討論以引導學 生以所獲資料驗證假設 2.應用通則:引導學生將通則應用至其他情 境 四、價值澄清與行動 教師提出問題供學生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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