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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概念 基本概念 基本概念 基本概念 基本概念 基本概念 麻醉药品都具有药物依赖性特征,这种特征在正常人群中比较容易产生,但在癌症患者疼痛的情况下则有所不同。大样本调查报告显示,慢性癌痛患者长期使用阿片类药物镇痛的成瘾性发生率仅为万分之三,发生率是极低的。 基本概念 ● 应当建立由分管负责人负责,医疗管理、药学、护理、保卫等部门参加的麻醉、精神药品管理机构,指定专职人员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日常管理工作。 ● 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列入本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专项检查制度,并定期组织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 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保管、发放、调配、使用、报残损、销毁、丢失及被盗案件报告、值班巡查等制度,制定各岗位人员职责。日常工作由药学部门承担。 ●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人员应当掌握与麻醉、精神药品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熟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和安全与监督管理工作 。应配备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负责该类药品的采购、储存保管、调配使用及管理工作,人员应当保持相对稳定。 ● 应当定期对涉及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药学、医护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专业知识、规范化管理、职业道德的教育和培训。 ● 执业医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权,药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资格。 ● 根据本单位医疗需要,向规定的药品批发企业采购,保持合理库存。采购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必须填报“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申请表”,经市卫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发给“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凭印鉴卡采购,付款应当采取银行转帐方式。 ●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药品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至少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入库验收应当采用专簿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 ● 在验收中发现缺少、缺损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双人清点登记,报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并加盖公章后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 ● 储存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专人负责、专库(柜)加锁。对进出专库(柜)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建立专用帐册,进出逐笔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签字,做到帐、物、批号相符。 ● 对过期、损坏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进行销毁时,应当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在卫生行政部门监督下进行销毁,并对销毁情况进行登记。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销毁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申请后,应当于5日内到场监督医疗机构销毁行为。 ● 医师应当按照卫生部制定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开具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专用处方,处方标准按《处方管理办法》执行。 医师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应在病历中记录,不得为他人开具不符合规定的处方或者为自己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首诊医师应当亲自诊查患者,建立相应的病历,要求其签署《知情同意书》。 病历中应当留存下列材料复印件: (一)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 (二)患者户籍簿、身份证或者其他相关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三)为患者代办人员身份证明文件。 需长期使用者,应每3个月复诊或者随诊一次。 ●除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外,麻醉药品注射剂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 ●药库与各药房,各药房与临床科室(病区)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基数管理和申报、审批制,药房发药窗口调配基数不得超过本机构规定的数量。各药房、临床科室(病区)的基数药品应每天结算。 ●门诊药房应当固定发药窗口,有明显标识,并由专人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 ● 药师应当按照操作规程调剂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对不符合规定的处方应拒绝调剂。 ●药师应当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按年月日逐日编制顺序号。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库必须配备保险柜,门、窗有防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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