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76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宝安区学校安全工作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管理,维护师生员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保障学校工作的正常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区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学校须成立学校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学校安全工作的“人防、物防、技防”体系,落实安全责任制。
第三条 区、镇(街道)教育行政部门应对本辖区内的安全工作负责,明确措施,落实责任,做好防范。
第四条 学校须遵照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开展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第五条 宝安区教育行政部门通过区人民政府,在教育基金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全区师生人身保险开支。具体实施办法由宝安区教育基金会办公室制定。
第六条 本规定适用于宝安区各级各类学校。学校安全工作同时接受区、镇(街道)综合治理安全工作部门的管理。
第二章 学校安全管理职责
第七条 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的安全工作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落实区教育系统综合治理安全委员会的工作部署,主持研究本单位安全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组织制定学校的安全工作制度。
(二)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工作管理机构,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明确职责,并将安全工作纳入校长(园长)的任期任目标。
(三)落实本单位安全工作所需的经费及设施。
(四)全面了解掌握本单位的安全工作状况,督促检查分管安全工作的责任人抓好安全工作,对发现或反映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研究解决,确保本单位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五)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学校教学的正常秩序,保障本单位周边良好的治安环境。
(六)本单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及时组织抢救,并负责善后处理和事故原因的调查工作。
第八条 学校安全工作直接负责人职责:
(一)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部署、检查和落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任务,并落实各部门的安全管理责任人。
(二)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检查、督促本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建立奖惩制度,并组织考评。
(三)定期主持召开本单位的安全工作会议,听取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做好会议记录。全面研究安全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和预防措施,并督促检查落实。
(四)组织抓好安全教育工作,负责制订教职员工和学生安全知识、安全技术的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校园安全管理,建立分管部门安全管理负责制,层层负责,严格管理学校部门的安全设施,保障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
(六)负责对组织师生外出活动的安全防范工作,严格审查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措施,确保交通工具、活动场所安全。组织外出活动的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并按规定向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申报。
(七)积极主动与辖区民警及交警联系,做好警民安全文明共建工作,保持学校良好的环境。
(八)制定单位突发事故应急方案,定期演练,提高师生安全自救能力。
(九)当本单位出现突发事故时,必须及时赴现场指挥抢救,参加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并按规定上报。
第三章 校园安全管理
第九条 学校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结合学校实际,普及安全防范教育和提高安全自救能力,把安全教育贯穿于教育教学工作的全过程,为学生营造安全、优美、舒适的学习环境。
第十条 教师组织教学时,使用化学危险品,应严格遵守《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使用和保管危险品,其教学活动安全责任人是组织实施者。
第十一条 教师组织室外教学时,应按规定认真做好安全防范措施,讲解清楚,分工明确,保障每一教学环节的安全措施有效落实,其教学活动安全责任人是组织实施者。
第十二条 任何人不得在校园内打架、斗殴、寻衅闹事;不得将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等违禁物品以及各种凶器带入校园。
第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污染学校环境,凡排污、排气、排粉尘和制造噪音,危害师生健康,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新建企业,必须远离学校五百米以外,噪音不得超过50-60
第四章 寄宿制学校学生宿舍安全管理
第二十一条 各类寄宿制学校必须加强寄宿生的行为规范教育,建立完善的学生宿舍管理制度,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和休息环境。
第二十二条 寄宿生必须遵守《宝安区寄宿制学校学生宿舍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和所寄宿的学校制定的管理细则,认真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第二十三条 寄宿制学校应严格应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犯罪法》的有关条款对寄宿生的不良行为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最近下载
- 护理个案汇报:高压氧-从昏迷到健康的桥梁.pptx
- (新教材)部编版语文一年级上册第8单元大单元教学设计.pdf VIP
- 内控自我评价实施步骤.pdf VIP
- 2024年秋季人教版七年级上册地理全册大单元整体设计教学课件(新教材).pptx
- 5.2 土壤 课件 2023-2024学年高一地理人教版(2019)必修第一册.pptx
- 建筑工程安全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报告.pdf VIP
- 中国传媒大学-舆论学原理、方法与应用-课件-第一章 舆论传播的源与流.pptx
- 营养学七大膳食营养素思维导图.pdf VIP
- 高考英语核心高频688词汇打印版.pdf
- 平抛运动(类平抛和斜抛运动) 课件 高中物理人教版必修第二册.ppt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