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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发展年金研究论文(发展经济论文)
我国中小企业发展企业年金阻力及路径研究
摘要: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客观上要求建立企业年金制度来发挥补充养老的作用。企业年金作为中小企业优化管理的一项重要手段,不仅直接影响着退休职工的生活质量,而且在一定程度上还决定了社会、经济是否能够稳定发展,但是目前我国中小企业内年金计划呈现停滞不前的状态。本文着重从中小企业的角度出发,分析其在发展企业年金制度时面临的阻力并进行路径探讨,以期对我国中小企业范围内企业年金制度的发展提供一些有益思路。
关键词:企业年金;中小企业;阻力
企业年金是一种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它的产生是历史、经济和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为了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挑战,我国政府于1991年出台了《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明确国家提倡、鼓励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制度。2000年,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更名为企业年金“,企业年金又称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是企业在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指导下,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和发展需要而建立的,旨在使职工在退休之后的一定时内能按年度或月度获得一定数额养老金的退休收人保障制度。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相比,企业年金属于政府鼓励的非盈利性的自愿的企业行为。[1]”2004年4月以来,相关部门相继颁布了《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等政策法规,确立了企业年金制度的基本框架,这也标志着我国企业年金制度正式走上舞台。
1我国中小企业年金制度发展概况
1.1中小企业发展企业年金的必要性
中小企业一般是指与所处行业的大企业相比在人员规模、资产规模与经营规模等各方面都较小的经济单位。目前,对中小企业的概念很难通过简单的文字表述清楚,通常用数量指标和质的指标来界定。例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规定,工业类企业中,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数2000人以下,或销售额3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为40000万元以下;建筑业领域,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数3000人以下,或销售额3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40000万元以下;住宿和餐饮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数800人以下,或销售额15000万元以下。
企业年金作为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的第二支柱,是关系广大职工养老生活的一件大事,是解决养老问题的得力举措。年金制度在中小企业的建立和完善,除能从宏观上完善我国的养老保障体系外,对中小企业及其职工还具有独特的意义:一方面,有利于切实提高中小企业退休职工的生活水平。对中小企业退休职工来说,企业年金的建立使他们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水平有较大提高,能增加退休职工的收入。另一方面,利于增强中小企业的凝聚力和竞争力。企业年金作为一种当期薪酬的延期支付,具有很强的激励作用,从而提升本企业的凝聚力和市场竞争力。因此,企业年金形象的被比喻成吸引、留住优秀人才的“金手铐”。总之,在中小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后,易达成一种双赢的局面,进而有利于中小企业内和谐劳动关系的形成。
1.2中小企业实施企业年金的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中小企业为我国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我国中小企业经济发展指数(SMEI)研究报告指出,截至2005年,我国中小企业占企业总数的99.6%,创造了GDP的59%、税收的48.2%和出口的70%,提供了75%以上的城镇就业岗位,由此可见中小企业在我国经济体系中的重要地位。[2]但是,中小企业内部年金制度的发展却十分缓慢,这是与它们的经济地位完全不符的。截止到2006年2月,全国只有约50家中小企业的企业年金计划向各地社会保障部门备案,总规模不到1亿元,而同期国有大型企业年金数额已达几百亿元规模。[3]
2中小企业进一步发展企业年金面临的阻力
我国中小企业在建立、发展企业年金制度的过程中,主要面临着来自于内外两方面的阻力:
2.1中小企业发展企业年金的外部阻力
2.1.1法律法规不健全。我国虽然颁布了不少关于企业年金的法律法规,但这些法律法规大多过于宏观和笼统,缺乏具有指导性和实践性,实际意义不大。在这种背景下,中小企业在建立、发展企业年金的过程中便产生了许多顾虑,大大降低了它们参与的积极性。
2.1.2税收优惠政策不统一。我国关于企业年金税收优惠制度的唯一政策依据,是2000年国务院42号文中关于4%税前列支的规定,但这一政策试行范围过于狭窄,目前仅限于在东北等试点地区。我国其他地区如上海、江苏等地,虽然出台了一定的税惠政策,但涉及面有限且对于分布在各地的中小企业无所适从。[4]
2.1.3监管协调机制不完善。企业年金市场是一个比较复杂的市场,监管主体具有多样性特征:包括财政、税务、社会保障以及专业监管部门等,在目前没有真正建立企业年金协同监管的机制的环境下,难免出现强调部门利益的倾向。而面临这样的状况,大部分中小企业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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