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想移动终端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制度01.doc

联想移动终端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制度01.doc

  1. 1、本文档共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联想移动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文件 HRD,LEGEND MOBILE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 LTD. 联想移动通信科技有限公司销售部文件 SLD,LEGEND MOBILE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 LTD. 文件编号OUR REF:LML-A-HRDSLD-04-002 拟文日期DATE: 2004-4-15 文件类别CATEGORY: 制度 联想移动终端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试行) 定义与注释 1.1 绩效考核管理是一种重要的人员管理手段,它是依据一定的程序,运用相应的方法,按照岗位规范的内容和标准,对岗位工作人员的业绩、才能、表现和其他方面,实施经常的考察和评价,并有效运用考核结果的过程。 1.2 本绩效考核制度中考核的结果必须与基本工资、激励、优化挂钩,是否与提成分配挂钩由大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目的 2.1 识别员工的工作状态,并据此采取有针对性的管理措施,提升终端队伍核心竞争力: 2.1.1 对通过考核筛选出的绩优员工,应予以及时和有效的激励,以吸引和保留优秀业务人员,提高终端产能。 2.1.2 对通过考核筛选出的绩差员工,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有针对性地采取观察、培训、预警或优化淘汰等措施,调整各地区人力结构,使终端队伍保持良好的新陈代谢,实现人员的良性循环。 2.2 规范终端员工绩效管理的方法和程序,明确各相关岗位的职责与办事流程,使终端绩效考核工作更加合理有序。 3. 适用对象 3.1 月度考核适用对象:月底在岗的终端业务代表、督导员、巡店员、驻店员(含高端)。 3.2 季度考核适用对象:季度末在岗,且当季工作时间不少于两个月的终端业务代表、督导员、巡店员、驻店员(含高端)。 3.3 对于即将转正的员工在试用期结束前必须进行综合考核。 4. 原则 4.1 公平、公正、公开。 4.2 指标设计:明确、清晰、量化、突出重点。 4.3 组织严密、作风严谨。 5.考核说明: 5.1 月度销量考核: 5.1.1 考核指标:销量完成率 5.1.2 考核频次:一月一次 5.1.3 考核人、权重及分值计算: 岗位 考核人 考核细项 月度销量考核分数计算 业务代表 业务主管/大区高端产品接口人 SALES OUT完成率(100%) 得分为SALES OUT完成率对应的整数。 督导员 店面专员/大区高端产品接口人 驻(巡)店员 店面专员 5.2 季度考核:为本季度销量考核+综合考核 5.2.1 季度综合考核: 5.2.1.1 考核指标:见附件一《终端员工综合考核评分表》 5.2.1.2 考核频次:一季度一次 5.2.1.3 考核人及考核权重: 从考核的简便、操作可行性看,建议综合考核为单线考核,即由直接上级进行考核;大区也可视实际情况对相应的考核内容设定两个考核人,并自行设定考核权重,但必须有主考核人,即其中一人考核权重需在60%以上。 5.2.1.4 综合考核分值计算: 岗位 建议考核人 可选考核人(参考) 季度综合考核分数计算 业务代表 业务主管 业务主管、店面专员 得分=考核人1评分*考核权重+考核人2评分*考核权重 督导员 业务主管/业务代表 业务主管/业务代表、店面专员 驻(巡)店员 督导员 督导员、业务主管/业务代表 高端业务代表 大区高端产品接口人 大区高端产品接口人、店面专员 高端督导员 大区高端产品接口人/高端业务代表 大区高端产品接口人/高端业务代表 高端驻(巡)店员 高端业务代表/高端督导员 高端业务代表/高端督导员 5.2.2 季度考核总分计算: 岗位 考核内容I 分值比例 考核内容II 分值比例 季度考核总分计算 业务代表、督导员(含高端) 销量考核 70% 综合考核 30% 考核总分=当季三个月销量考核分数均值*70%+季度综合考核分数*30% 驻(巡)店员(含高端) 销量考核 80% 综合考核 20% 考核总分=三个月销量考核均值*80%+季度综合考核分数*20% 6. 考核结果的运用 6.1 销量考核与月基本工资挂钩: 6.1.1 所有在岗员工必须设定目标销量,并根据实际销售情况测算完成率; 6.1.2 销量考核与月基本工资挂钩,其对应的基本工资系数取代现有工薪系统中“保底销量完成系数”; 销量完成率与基本工资系数的对应关系见下表: 销量完成率 30%(含)以下 31%-60%(含) 61%(含)以上 基本工资系数 0.5 0.8 1.0 因此,04财年起工薪体系将被修改为: 6.1.3 当月离职人员不进行销量考核,由店面专员/大区高端产品接口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基本工资系数。 6.2 考核对激励的指导作用: 6.2.1 考核与员工转正: 实习驻店

文档评论(0)

14576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