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运工程招标文件和计价量规范培训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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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颁发 《水运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水运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使用讲解与探讨,不当之处请指正,谢谢! 课件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 前言 第二部分 资格预审文件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 第五部分 合同文件 第六部分 工程量清单计价 第七部分 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一部分 前言 两《规范》编制背景 两《规范》与《标准文件》的关系 两《规范》特点 两《规范》适用范围 招标程序 编制背景 规范水运工程建设市场 贯彻发改委、交通部等九部委56号令 修改交通部交函基(1996)507号文颁发的《港口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含合同)范本》 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管理工作分工 规范水运工程建设市场 水运工程投资渠道多,将投资项目管理的一系列制度(如项目法人责任制、资本金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代建制等),有机衔接起来,发挥制度的整体优势,加强政府对水运工程投资项目管理。 促进统一开放、防止垄断、形成竞争有序招投标的大市场。 某些地方自定章法,各行其是,助长了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限制公平竞争。 有的招标人编制的施工招标文件质量差别很大,漏洞较多,不能公平地分配双方的责任和风险。 可即与国际接轨,我国加入WTO后经济融入世界经济,建筑市场游戏规则应与世界规则同步 发改委、交通部等九部委56号令 2008年5月1日起执行 共15条 两个附件(简称《标准文件》): 附件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2007年版) 附件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 交通部交函基(1996)507号文颁发 《港口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含合同)范本》 国家招投标法颁布后,又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出台对招投标实施做了比较详细的规定 《港口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含合同)范本》1996年12月颁布,时间比较长,已经无法适应快速发展的水运建设市场,主要表现在: (1)资格预审没有体现执业资格、市场信誉等方面的要求; (2)招标文件中对工程情况描述不详; (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没有告之; (4)投标报价没采用清单计价的规定; (5)合同文件对双方的责任、权力界定欠缺; (6)其他 招标投标活动中行政监督管理工作分工 国家发展改革部门指导和协调全国招投标工作。 交通、铁道、民航、信息产业等行业和产业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分别由交通、铁道、民航、信息产业等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项目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两《规范》与《标准文件》的关系 1、形式上与《标准文件》完全一致 2、在内容与《标准文件》有机衔接 资格预审文件——使用九部委文件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对九部委文件细化 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九部委文件 综合评估法——对九部委文件细化 合同条款及格式: 通用条件——九部委文件 专用合同条款——水运工程专用 工程量清单——水运工程专用 图纸与技术要求——水运工程专用 3、在使用上与《标准文件》配套 《规范》总则:3、本标准应与国家发改委、交通部等九部委2007年第56号令发布的《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配套使用。 两《规范》特点 1、行业适用性 突出水运建设行业特点 对“专用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进行细化 充分参考现行水运工程标准规范 2、公平公正性 兼顾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等各方利益诉求 兼顾沿海、内河特点 适应市场多元化发展趋势 3、集成创新性 在汲取已有成果的基础上集成、创新 首次由定额计价转向工程量清单计价,实行量价分离,发挥施工企业自主定价权 首次对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进行定义 以案例形式为编制工程技术要求提供参考 两《规范》适用范围 《规范》总则:本标准适用于港口工程、航道工程、修造船厂水工建筑物工程以及与之相配套的水运工程的招标投标。 (1)港口工程:新建、扩建、改建港口建设项目,(包括与其他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港口建设项目)及配套设施的建设活动(《港口建设管理规定》)。如:码头、防波堤、护岸、堆场道路、陆域构筑物、栈桥、人工岛及平台、土石方、水下地基与基础、港口装卸设备及配套设备等。 (2)航道工程:包括航道整治、航道疏浚和航运枢纽、过船建筑物等航道设施及其他航道附属设施的新建、扩建和改建活动(《航道建设管理规定》)。如:航道工程、河海湖航道整治与渠化、围堰、堤坝与护岸、测量、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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