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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估 报 告 书 目 录
生产技术价值评估报告书摘要………………………………………………………………1
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1
评估目的…………………………………………………………………………………1
评估对象…………………………………………………………………………………2
评估基准日………………………………………………………………………………3
评估原则…………………………………………………………………………………3
评估依据…………………………………………………………………………………3
评估方法…………………………………………………………………………………4
评估过程…………………………………………………………………………………4
评估说明…………………………………………………………………………………4
评估假设前提及限制条件………………………………………………………………7
评估意见……………………………………………………………………………8
特别事项说明………………………………………………………………………8
评估基准日期后重大事项…………………………………………………………9
评估报告法律效力…………………………………………………………………9
附件…………………………………………………………………………………10
技术价值评估报告书摘要
济南 XXX价格评估有限公司受济南朝晖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朝晖公司的生产技术——乙二醇锑生产技术进行价值评估。根据国家有关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评估方法,进行了评估工作。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根据委托人提供的资料,经过市场调查与分析,我们的评估意见意见如下:
乙二醇锑生产技术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值为;
¥2096497.00(人民币贰佰零玖万陆仟肆佰玖拾柒元)
以上内容摘自技术价值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部情况请阅读评估报告书全文。
价格鉴定机构机构法定代表人:
中国 注册价格鉴证师:
中国 注册价格鉴证师:
济南XX价格评估有限公司
二0一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乙二醇锑生产技术评估报告书
编号:万价评字[2011]第8089号
济南XXX价格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通公司)受济南朝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朝晖公司)的委托,对朝晖公司的乙二醇锑生产技术项目进行价值评估。根据国家有关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评估方法,进行了评估工作。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根据委托人提供的资料,经过市场调查与分析,提供评估报告如下:
委托方及资产/技术占有方
本次评估的委托方为济南朝晖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济南XXXX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济南市长清区马山镇马东村北
注册资金:伍拾万元整
企业登记注册类型:有限公司
资产占有方为生产技术拥有人济南朝晖科技有限公司
济南朝晖科技有限公司为从事技术开发、转让、许可的技术性公司,为了更好开辟市场,本公司计划在国内采用自己技术生产乙二醇锑。
评估目的
评估济南朝晖科技有限公司的自有技术——“乙二醇锑生产技术”在评估基准日的价值,作为融资的价值参考。
评估对象
本次委托评估对象为朝晖公司的自有技术乙二醇锑生产技术
项目产品简介
乙二醇锑是继三氧化二锑及醋酸锑之后,近年来开始在聚酯(简称PET)生产上应用的一个新的锑系催化剂。
项目产品特点 与三氧化二锑及醋酸锑相比,乙二醇锑具有以下特点:
催化剂的分子结构使其更易与聚酯分子发生电子转移,从而表现出更高的催化活性。
不会给缩聚反应带来任何杂质,比三氧化二锑和醋酸锑更清洁。
在所有可溶性锑催化剂中锑含量最高。
聚酯产品有更好的色泽、热稳定性和更集中的分子量分布。
适用性广,可适用于酯交换和直接酯化工艺,现有调配设施不需要改动。
可改善催化剂应用环境,降低聚酯生产成本。
消除了使用醋酸锑带来的水污染
评估基准日
评估基准日为2011年9月16日,按照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的状态进行评估,一切取价标准均为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
评估原则
(一) 遵循独立性、客观性和科学性的工作原则;
(二) 遵循资产持续经营原则、替代性原则和公开市场原则;
(三) 遵循维护经济行为有关各方的合法利益原则。
评估依据
(一)1991年11月16日国务院第91号令《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二)国资办发[1992]36号《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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