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夫妻忠实义务.docx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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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夫妻忠实义务【摘要】 新婚姻法增加了“夫妻应当相互忠实”的规定,这是我国的立法突破,反映了法律界长期以来的呼吁及民意所向。但这一法律规定,在实践操作中却存在些许问题,本文试从夫妻忠实义务的内涵,违背夫妻忠实义务的类型,实践中运行的障碍进行探讨,找出其问题所在并提出解决的措施。【关键字】 夫妻忠实义务,可诉性,司法救济目录绪论- 2 -一、夫妻忠实义务的概述- 3 -(一)夫妻忠实义务的定义- 3 -(二)夫妻忠实义务的性质- 3 -(三)夫妻忠实义务的意义- 4 -1.夫妻忠实义务的法律功能- 4 -2.夫妻忠实义务的社会功能- 4 -二、违背夫妻忠实义务的行为类型- 5 -(一)重婚- 5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5 -(三)通奸- 5 -(四)有配偶者卖淫嫖娼行为- 6 -三、违反忠实义务的法律后果- 6 -四、夫妻忠实义务的司法探讨- 6 -(一)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的不足- 6 -1. 夫妻忠实义务的法定范围缺乏明确的界定- 6 -2.忠实义务条款缺乏可诉性- 7 -3. 受害方救济途径单一- 7 -(二)夫妻忠实义务的立法构想- 8 -1.对“忠实义务”的法律含义要作出明确的界定- 8 -2.将违背夫妻忠实义务作为法定离婚事由- 8 -3.构建婚内侵权赔偿责任机制- 8 -结 论- 10 -参考文献- 11 -绪论近些年来,我国的社会生活状况发生了日新月异的变化,人们的婚姻家庭观念也发生了变化,向往高质量的婚姻生活己成为了社会时尚。但不可否认的是观念的进步也带来了对既有婚姻家庭关系的挑战,现实生活中因“婚外恋”、“第三者”而导致家庭悲剧的决非个例,通奸、同居的现象也屡见不鲜。离婚率的不断上升以及众多的离婚纠纷使得司法界和社会的目光更多的被其所吸引。但是,笔者认为,我们更应该去思索的是如何去避免家庭破裂,从根本上避免家庭不幸的发生。本文主要从夫妻忠实义务的内涵,违背夫妻忠实义务的类型,实践中运行的障碍以及立法反思来探讨。希望能对维护和谐美满的家庭生活起到积极的作用,从根本上避免家庭破裂的发生。一、夫妻忠实义务的概述(一)夫妻忠实义务的定义婚姻法学界对于夫妻忠实义务含义的认识一般有狭义和广义两种理解。狭义的夫妻忠实义务,也称贞操义务,主要指夫妻不为婚姻外之性交,配偶负有性生活的排他专属义务,也就意味着在性生活上互守贞操,保持专一;广义的夫妻忠实义务不仅包括夫妻在性生活上的专一,不为婚外性行为,还包括夫妻不得恶意遗弃配偶他方,不得为第三人利益牺牲、损害配偶他方利益。本文只作狭义解释。(二)夫妻忠实义务的性质夫妻忠实义务究竟是道德义务还是法律义务,对此学界一直存在争议。对于《婚姻法》第4条的规定,有学者认为该规定就其属性而言,属于倡导、宣示性规范,是社会公认的道德准则,就其规范地位而言,其只表明婚姻法的价值取向,不是婚姻法的基本原则;有学者认为该规定属于婚姻法的基本原则,是处理婚姻关系的准则,只是由于它是原则性规定而不是具体规则,所以不能以此提起诉讼。对于忠实义务的性质问题,笔者认为应是道德义务的法定化,忠实义务原本为道德义务,然而由于忠实义务事关家庭稳定及和谐,而道德是典型的自律规范,难以对当事人形成有效地约束,而只能以社会公众舆论为依托对相关行为进行约束,这更多地取决于社会舆论及违反夫妻忠实义务者自身,无法诉诸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多少显得苍白无力。故立法者将那些经社会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深入人心的一些社会公德纳入法律的调整范围,使之由道德变为法律,更具有约束力。我国婚姻法第 4 条的规定正是以法律形式对忠实义务予以确定,以期可以有效地约束婚姻关系双方,促进家庭关系的稳定和和谐。(三)夫妻忠实义务的意义1.夫妻忠实义务的法律功能美国法理学家博登海默认为,只有那些对维护社会秩序具有基本要求、必不可少、必需的道德才可转化为法律。按照这一标准,夫妻忠实义务转化为法律是完全必需的。就像赡养抚育义务一样,对于婚姻而言忠诚无疑具有普遍化的价值,它关乎家庭和社会的稳定,所以,要对其进行法律调整。法有分配正义的作用,而法律明确夫妻忠实义务,也就承认了夫妻忠实义务在法律上的地位,对夫妻忠实义务的保护实质上可被看作是国家对正义的维护和促进,明确了夫妻忠实义务,也就是确立了婚姻法的正义取向。惩罚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行为人、补偿受到损害的夫妻一方,是坚持婚姻家庭关系正义要求、恢复正义理性的体现,为基于夫妻忠实义务而产生的权利提供了正义的支持。《婚姻法》第4条规定“夫妻应当相互忠实”,这一原则的确立,充分发挥法律的导向、评价以及教育作用,给婚姻家庭伦理、社会舆论及夫妻双方的行为以法律指向。2.夫妻忠实义务的社会功能夫妻忠实义务的确立,在观念上使人们了解到对配偶的背叛是有违婚姻本质的,是对配偶的伤害,是对配偶人格尊严的侵犯。可以说,夫妻忠实义务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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