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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_经济法的渊源和体系.ppt
第二章? 经济法的渊源和体系 第一节 经济法的渊源 第二节 经济法的体系 第一节 经济法的渊源 一、经济法渊源的概念 经济法的渊源通常指的是经济法的形式渊源,即经济法律规范的具体表现形式。 明确法的渊源的概念是搞清楚经济法渊源的概念的前提。法的渊源,简称法源。它有实质渊源和形式渊源之分。具体来说,法的实质渊源,是指法律规范来源于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的意志。其内容是由该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形式渊源是指法律规范来源于何种法的形式。换言之,法的形式渊源,是指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 经济法的实质渊源,是指经济法律规范来源于谁的意志。具体来说,经济法的实质渊源,是指经济法律规范来源于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的意志,即表现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意志。经济法的形式渊源,是指经济法律规范来源于何种法的形式。换言之,经济法的形式渊源,是指经济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 在中外的法学论著中,无论法的渊源还是经济法的渊源,通常是从形式意义上使用的。本书除了有特别说明的以外,也是从形式意义上使用的。 第一节 经济法的渊源 二、经济法渊源的种类 制定法 —指由国家制定的,以规范性文件为表现形式的法。在当代,制定法是许多国家法的主要渊源,也是经济法的主要渊源。在当代中国,作为经济法渊源的制定法主要有 (1)宪法 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它是经济法的最主要渊源。 (2)法律和有关规范性文件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法律包括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即基本法律,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即基本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法律在规范性文件体系中的地位,仅次于宪法。它是经济法的重要渊源。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规范性的决议、决定,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也属于经济法的渊源。 第一节 经济法的渊源 二、经济法渊源的种类 (3)行政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 国务院是最高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制定的法规称为行政法规。其数量远比法律要多,地位仅次于宪法和法律。它是经济法的重要渊源。 国务院发布的规范性的决定和命令,同行政法规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也属于经济法的渊源。 (4)部门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 国务院所属的各部、委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内发布的规章和规范性的命令、指示,也属于经济法的渊源。 第一节 经济法的渊源 二、经济法渊源的种类 (5)地方性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 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以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作出的规范性的 决议、决定,也属于经济法的渊源。 (6)地方政府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 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制定规章。这些规章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发布的规范性的决议、命令,也属于经济法的渊源。 (7)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有权根据当地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上一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他们也属于经济法的渊源。 第一节 经济法的渊源 二、经济法渊源的种类 习惯法 习惯法,是指由国家认可并赋予法律效力的习惯。习惯法是经济法规范的表现形式之一,属于经济法的渊源。在当代中国,习惯法属于经济法的渊源,但不是主要渊源。 习惯不同于习惯法。习惯虽然也是一种社会规范,但是把习惯视为经济法的渊源之一不妥。 政策 政策是国家或政党为完成一定时期任务而规定的活动准则。国家在一定时期为满足需要而出台的经济方面的政策也是经济法的渊源。 司法解释 司法解释是国家最高司法机关根据法律赋予的职权就具体应用法律问题所制作的具有普遍司法效力的规范性文件。它一经颁布就具有法律效力。 第一节 经济法的渊源 二、经济法渊源的种类 习惯法 习惯法,是指由国家认可并赋予法律效力的习惯。习惯法是经济法规范的表现形式之一,属于经济法的渊源。在当代中国,习惯法属于经济法的渊源,但不是主要渊源。 习惯不同于习惯法。习惯虽然也是一种社会规范,但是把习惯视为经济法的渊源之一不妥。 第二节 经济法的体系 一、经济法体系的概念 经济法体系是由多层次的、门类齐全的经济法部门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经济法体系是由经济法部门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经济法部门是经济法体系的构成要素。虽然不同的经济法部门是由各有特定调整对象的不同类的经济法律规范组成的,它们有各自的特点,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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