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者自律十项制度1.docVIP

  1. 1、本文档共12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食品经营者应当严格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仔细验明食品质量证明,确保主体资格合法,购入食品质量合格。 (一)查验供货商资质证明文件 应当向供货商索取并仔细查验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 上述相关证明文件应当在有效期内,并由供货商加盖公章。对证明文件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要求的,经营者不准进货。 (二)索取并仔细查验食品质量证明文件 应当按食品种类和生产批次索取并仔细查验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进口食品的有效商品检验证明。 向种植户、养殖户购入自产自销的食用农产品,应当索取并仔细查验供货商的身份证明和应当检验检疫食用农产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三)索取销售凭证 应当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并保留真实地址和联系方式。 (四)资料管理 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分类建档保存,保管期限为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二年。 (五)统一配送经营证明文件的查验 企业总部统一配送的食品,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索验供货者的证明文件,并统一建档保存;各连锁经营者可将总部出具的进货查验证明和统一配送单存档。各连锁经营者自行采购的食品,仍应当按照要求向供货商索验相关证、票,并建档保存。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食品采购及销货记录制度,真实、全面、系统的记录食品采购、销售情况。 (一)记录方式 可以采取电子、书式、票据三种记录方式。 1.电子记录。食品经营企业要使用吉林省流通环节商品质量监管网络平台系统,利用电脑记录。统一配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并将有关资料复印件发给所属相关经营企业备查,也可以采用信息化技术,联网备查。 2.书式记录。未实行电子记录的食品经营企业,应当设置“食品进货台账、食品批发企业还应设置销售记录台账”,利用账簿记录; 3.票据记录。食杂店等小型食品经营者,逐日将食品进货凭证分类粘贴、便于查找,定期装订成册,代替食品进货记录。 (二)记录内容 应当根据食品进货凭证如实记录购进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三)查阅进货记录 应当定期查阅进货记录和检查食品的保存与质量状况。 对保质期将满的食品,应当在进货记录中做出醒目标注,并将食品集中陈列或者向消费者做出醒目提示。 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的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下架销毁,并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情况应当在进货记录中如实加以记载。 (四)记录保存期限 食品进销货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食品质量承诺制度 食品经营者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当树立诚信意识,自觉承担社会责任。 (一)出具凭证 应当主动为消费者开具信誉卡,提供相关质量合格证明,出具销售票据等购物凭证。 (二)承担责任 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下列情形,消费者可凭购物发票等凭证向经营者要求退换或赔偿: 1.存在质量问题的食品; 2.包装标识不符合规定的食品; 3.经有关部门检验判定的不合格食品及确认的假冒伪劣食品; 4.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三)诚信经营 应当做到经营食品明码标价、价格合理、计量准确,不出售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四、食品协议准入制度 食品经营者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当增强契约意识。对供货商、生产商或产地拒绝签订购销协议的,应当不予进货。 (一)签订购销协议 凡经销肉类、蔬菜类等农产品、水产品和畜禽产品的,均应签订购销协议: 1.经营肉类、畜产品、豆制品等食品,应当与生产(加工)企业签订“场厂挂钩协议”; 2.经营蔬菜、水产品等食品,应当与生产养殖基地签订“场地挂钩协议”。 (二)签订协议原则和必备条件 应当体现自愿、公平、合理、诚实信用原则,根据购进食品的特点,制定质量保证条款,明确购销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 签订协议,必须索取供货方食品销售信誉卡或食品质量承诺卡、检验、检疫等合格证明。 (三)定点采购 经营水果、蔬菜类食品,应以无公害水果蔬菜生产基地为采购定点单位。 经营肉类食品,必须到定点屠宰场采购,实行日零库存制。 (四)定期考察 应当定期对协议供货的食用农产品养殖、种植基地或者食品的生产加工企业进行考察,确保提供的食品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对不符合要求的基地或者企业,应当及时提出改进的意见或者依法解除协议供货关系,确保食品质量合格,安全可靠。 市场主办者责任制度 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食品经营柜台的出租者和食品展销会的举办者(以下简称市场主办者),应当增强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履行管理责任。 (一)经营者入场资格审查 应当认真审查入场食品经营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相关资料。 对材料不完备

文档评论(0)

精品家园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