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教材第五章.docx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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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相关法律法规 考纲要求 1.熟悉国内外法律体系及代理、财产所有权和债权、诉讼时效; 2.掌握合同法的有关内容; 3.熟悉建筑法、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价格法的有关内容; 4.了解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标准化法、保险法及税收法律法规。 名师点评 本章包括概述、合同法、工程建设相关法律三节,每年分值在1 6分左右,一般都是前面两节8分左右,第三节工程建设相关法律8分左右。从历年试题来看,这一章考核的基本上都属于简单记忆的内容,因为大家考的是造价工程师,不是考律师。从应试的角度来看,本章的复习思路前两节力争做到l分不丢,做到这一点并不难,因为历年考试的考点基本上都是变化不大。而对于第三节的复习,要力争多得分,因为第三节想要全部记住,l分不丢,几乎是不可能的,所以对于第三节的复习,要抓住本节主要的考点。 知识要点集成一、国内外法律体系 表5-1圆内外法律体系 案例法系 该法系以英国和美国为主,又称英美法系,源予英国 成文法系 该法系源于法国,又称大陆法系。法国、德国、中国、印度等以成文法系为主 我国的法律体系 我国的法律体系一般可分为法律、行政法规、行业规章、地方性法规和地方规章等几个层次。 . : 上述法律法规规章的效力是;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予部门规章;部门规章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注:本知识点是一般了解知识点。二、代理关系、 表5-2代理的基本知识 代理的概念 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撼民事责任j i“ t… 代理的特征 (1)代理人以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为职能; (2)代理人以被代理入名义从事民事法律行为; (3)代理入在代理权限范围内独立地表示自己的意志; (4)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代理的种类委托代理 委托代理是根据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而产生的代理。委托授权,是被代理人向代理人授予代理权的意思表示,是一种单方的民事法律行为,只需要被代理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委托代理的授权。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甩日头形式,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法定代理 法定代理是指按照法律的规定而产生的代理指定代理 指定代理是指按照人民法院或者有关单位的指定丽产生的代理 无权代理 无权代理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或超越代理权限而进行的“代理”活动。表现为:①无合法授权的“代理”,②越权H代理”;③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 对于无权代理的后果,被代理人可以追认,也可以拒绝注:本知识点是历年常考的重要知识点;’:代理的特整相委托代理部分的内容必须要理解透彻。三、财产所有权和债权1.财产所有权 表5-3财产所有权的基础知识 财产所有权 的概念 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财产所有权 的特征 首先,财产所有权是一种绝对权; 其次,它是一种最完全、充分的物权,它包含对所有物全面支配的权能; 再次,它是一种排他性的权利 财产所有权原始取得 是指财产所有权第一次产生或者不依靠原所有人的权利而取得所有权,如生产、没收、收益等 的取得继受取得 是指所有人通过某种法律行为从原所有人那里取得财产的所有权,如买卖、继承、赠与等 财产所有权 的转移 包括动产所有权的转移和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对于动产所有权的转移,一般以交付为准,不动产(如房地产)所有权的转移则以登记为准 财产所有权 的消灭 引起财产所有权消灭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①所有权转让;⑦所有权的抛弃;③所有权客体的消灭;④所有权主体的消灭;⑤所有权因强制程序而消灭2.债权 表5-4债权的基本知识 债的概念 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特定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债发生的依据 (1)合同。合同之债是债的最主要、最普遍的发生根据; (2)无因管理。是指在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的情况下,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自觉为他人进行管理或服务的行为; (3)不当得利。是指一方在没有法律或合同依据的情况下,损害他人利益而自身获得利益的行为; (4)侵权。是指侵害他人的财产或人身权利的违法行为 债的担保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了保证、抵押、定金、留置四种担保形式四、诉讼时效 表5-5诉讼时效的基本知识1 诉讼时效的概念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 诉讼时效期间 (1)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 (2)下列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①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⑦出售质最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③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④寄存财产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3)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如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提请仲裁的,其诉讼时效期间为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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