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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实务与律师文书浅说 一、选择做律师的职业准备 应把律师当成相当长阶段职业或者终身职业的思想准备 二、选择做律师的执业准备 对法律的尊重 包括对政治的尊重 对律师行业的尊重 三、民事实务基本技能 (一)调查了解案件基本事实 1、认识与分析当事人 委托人,对方当事人,包括律师及其社会关系、背景 操作指引 1、《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承办海商海事案件操作指引》 2、《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承办拆迁法律业务操作指引》 3、《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承办国有企业改制与相关公司治理业务操作指引》 合同审查的流程 一、把握审查合同的目的及要求 要求委托人提供审核合同的相关基础资料,介绍相关基本信息,了解合同签订的真实目的和签订背景。注意听取或询问委托人最关注或担心的问题。 律 师 文 书 一、对律师的重要性 对事实的掌握 对法律的熟悉 文字表述能力 解决问题能力 委托人的认可 二、对客户的重要性 律师及其律师事务所水平如何 律师对事实认定是否清楚,是否解决问题 知道法律风险及法律解决措施 是否能接受律师意见 对律师及律师事务所的意见评价 三、书写律师文书步骤 (一)、前期准备 掌握基本事实 了解委托人目的 调查核实 法律分析 草拟方案 实 例 合 同 民 事 诉 讼 证 据 一、举证的概念 证据的概念 举证责任 证据相关概念 如何收集证据 证据的编排 如何举证、如何质证、如何认证 民事诉讼证据概念: 在民事诉讼中,证据是指用以确认案件客观事实的根据。凡是能够证明案件客观真实情况的事实材料,都是民事诉讼证据。 民事诉讼证据的基本特征: 第一,客观性。民事诉讼证据的客观性是指,一切证据都必须是客观存在的真实情况,而不能是想象、揣测或臆造的产物,并且不以任何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 第二,关联性。诉讼证据的关联性,是指诉讼证据必须与案件的待证事实有内在的必然联系。 第三,合法性。诉讼证据的合法性,是指作为诉讼证据的事实材料必须符合实体法的要求并依法定程序而取得。 证据的种类: 书证 物证 视听资料 证人证言 当事人的陈述 鉴定结论 勘验笔录 (二)举证责任 举证责任概念 举证须知 举证责任倒置 免证事实 举证责任概念: 《民诉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所谓举证责任,就是指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 举证责任包含两方面基本内容,即行为责任与结果责任。 行为责任是指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负有提供证据证明其真实性的责任。 结果责任是指当事人对其所提主张不实施举证行为或在其主张无法证实时承担不利诉讼后果的责任。 举证责任倒置: 《若干规定》第四条 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 (一)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 (二)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三)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四)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五)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六)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七)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实施危险行为的人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八)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有关法律对侵权诉讼的举证责任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免证事实: 免证事实,即免除当事人举证的事实。本条规定了六种免证事实。 《若干规定》第九条 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 (一)众所周知的事实; (二)自然规律及定理; (三)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 (四)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 (五)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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