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docVIP

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doc

  1. 1、本文档共3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 第一条? 为促进和规范继续教育工作,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专业技术人员,是指在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中介机构、社会团体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的人员。 ??? 本规定所称继续教育,是指针对专业技术岗位需要开展的,使专业技术人员能经常获得知识、技能的补充、更新、提高和完善的教育。 ??? 第三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适用本规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第四条? 继续教育应当坚持为科学技术进步和社会经济发展服务,注重针对性、实用性和先进性。 ???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继续教育工作的领导,把继续教育事业纳入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并扶持重点行业、重要领域、贫困地区以及下岗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 ???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继续教育工作,负责继续教育的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督。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依其对教育事业统筹管理的职责协同同级人事行政部门做好继续教育工作。 ??? 各行业管理部门或行业协会在继续教育规划的指导下;负责本行业继续教育计划的制定、实施和有关管理工作。 ??? 第七条? 专业技术人员有接受继续教育的权利。 ??? 专业技术人员依照本规定脱产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学费由所在单位承担,并享受与在岗时同等的工资福利和保险待遇。 ??? 专业技术人员在继续教育权利受到侵害时,有权向所在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或者人事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有关单位或者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书面答复申诉人。 ??? 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有关继续教育的规定,根据所在单位的计划安排,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任务。 ??? 第九条? 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中介机构、社会团体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 (一)执行法律、法规有关继续教育的规定,制定继续教育计划和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 ??? (二)保证专业技术人员脱产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时间; ??? (四)按规定登记和考核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情况,统计上报有关资料。 ??? 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中介机构、社会团体履行前款规定职责,应当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人事行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 第十条? 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中介机构、社会团体可以根据本单位实际需要,增加安排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自主确定继续教育的内容和形式,并就单位为个人提供进修的条件、个人为单位提供服务等事项订立合同。 ??? 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在完成本单位继续教育计划安排的学习任务外,利用业余时间参加继续教育学习。 ??? 第十一条? 继续教育科目指南由省各行业管理部门或行业协会根据本省继续教育规划和本行业的实际编制或者修订,并接受省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的指导。 ??? 继续教育科目指南应当适应不同学科、专业和行业领域的发展趋势,重点学习现代科学技术的新知识、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符合全面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素质的要求。 ??? 第十二条? 继续教育可以采用培训班、进修班、学术讲座、学术会议、函授、电化教育、远程教育和国(境)外进修等形式进行。 ??? 第十三条? 专业技术人员每年脱产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少于12天。 ??? 专业技术人员在接受与其所从事的专业相关的学历教育期间,可以免予参加单位安排的继续教育。 ??? 第十四条? 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中介机构、社会团体实施继续教育应当利用高等院校、专科(职业)学校、科研院所现有的办学条件和设施。高等院校、专科(职业)学校、科研院所应当面向社会积极承办继续教育。 ??? 第十五条? 鼓励组织和个人依法举办继续教育培训机构。 ??? 设立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 (二)有与承担的继续教育任务相适应的专(秉)职教师和管理人员; ??? (四)有相应的经费; (五)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条件。 ??? 第十六条? 鼓励设立继续教育中介服务机构。 ??? 从事继续教育中介服务的机构及其执业人员必须遵守《浙江省社会中介机构管理办法》规定。 ??? 第十八条?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或行业协会、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中介机构和社会团体委托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其他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实施继续教育,应当签订委托合同。 ??? 委托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实施继续教育的目标、内容、时间、经费、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事宜。 ??? 委托合同应当报人事行政部门备案。具体备案办法,由省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制定。 ??? 第十九条? 继续教育实行登

文档评论(0)

cmh0911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