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重庆科能调度培训讲稿.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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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重庆科能 调度标准化培训讲稿 讲解内容 第一部分 法律法规体系及安全事故的刑事责任 第二部分 煤矿调度责任追究案例 第三部分 煤矿调度工作 第四部分 煤矿调度汇报 第五部分 煤矿重大事故的调度处理 第六部分 煤矿调度记录 第七部分 煤矿调度标准化 第一部分 法律法规体系 及安全事故的刑事责任 一、法律法规体系 1、宪法 2、法律 3、行政法规 4、地方性行政法规 5、部门规章 6、地方政府规章 二、安全事故的刑事责任 (刑法以危害公共安全罪有25条,其中115、134、135、136、137、139这六条8个方面与安全事故有关) 1、以危险方法发生安全事故的刑事责任 2、违反有关安全管理发生安全事故的刑事责任 3、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发生安全事故的刑事责任 4、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发生安全事故的刑事责任 5、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发生安全事故的刑事责任 6、危险物品违反管理规定发生安全事故的刑事责任 7、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发生安全事故的刑事责任 8、发生安全事故不报告的刑事责任(此条与调度相关) 1、以危险方法发生安全事故的刑事责任 《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009年9月8日,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四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76人死亡,15人受伤的重特大伤亡事故。 法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数罪并罚,判处李新军(矿长)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韩二军(技术副矿长)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侯民(安全副矿长)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邓树军(生产副矿长)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以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判处袁应周(矿长助理)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该矿没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煤炭生产许可证均已过期,被河南省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确定为停工停产整改矿井,私刻“河南理工大学”印章,伪造有关证照,骗取了矿长安全资格证书。 该矿要求瓦斯检测员在瓦斯超标时不能让瓦斯检测器报警;指使瓦斯检查员将井下瓦斯传感器传输线拔脱或转置于风筒新鲜风流处,使瓦斯传感器丧失预警防护功能;指示他人伪造瓦斯报表,有意逃避监管,隐瞒重大安全隐患。 事故原因是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积聚大量高浓度瓦斯,而瓦斯传感器被破坏无法正常报警,煤电钻电缆短路产生高温火源引发瓦斯爆炸。 2、违反有关安全管理发生安全事故的刑事责任 《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发生安全事故的刑事责任 《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4、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发生安全事故的刑事责任 《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 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5、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发生安全事故的刑事责任 《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 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条与单位举办活动有关) 6、危险物品违反管理规定发生安全事故的刑事责任 《刑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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