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教唆犯的性质与成立要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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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共同犯罪理论是整个犯罪理论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日本学者中义胜语出惊 人地以“绝望之章”来形容共犯研究的困境,而对教唆犯理论的研究又被称为 “绝望之章”中的黑暗地带,几乎成为“绝望之节”,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教唆 犯问题的复杂性。教唆犯理论中教唆犯性质、教唆犯的成立要件的研究状况不 仅直接决定了共犯理论的研究水平,而且影响共犯理论的发展,更是深化整个 犯罪理论乃至刑法理论的需要。在这一领域中的学术争鸣有助于我们充分认识 教唆犯的犯罪机理,为正确的指导司法实践提供有力的理论依据。 由于各国立法例均将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予以规定,因而学界皆从实然角 度来研讨教唆犯的性质问题,虽然这些研讨促进了教唆犯的理论发展,但仅囿 于立法例,很难使教唆犯的理论有更大的突破和发展。本文试图从应然角度来 论证教唆犯的从属性,区分间接正犯、教唆犯、独立型教唆犯罪三种不同的犯 罪类型,进而结合教唆犯的成立要件,从客观要件到主观要件来具体论述教唆 犯的从属性。 本篇论文在结构上分为引言、正文、结语三部分,其中正文分为六章,具 体安排如下: 第一章教唆犯的基础理论,教唆犯系共犯之一种,论证之先,对共犯理论 予以研讨,为全文写作奠定理论根基。第一节教唆犯的渊源,简述教唆犯从古 至今,从国内到国外的演变历程, 以明确立法例中规定教唆犯的目的和意义;第二 节主要介绍大陆法系有关广义共犯的共同犯罪理论,这一部分从共犯所共同者, 究指何种“共同”?立于这一共同犯罪的范围视角对犯罪共同说、行为共同说作 一简要介绍;第三节从如何理解共犯与正犯的关系的角度,对共犯从属性和共 犯独立性作一梳理。最后明确本文的理论根基是:温和的部分犯罪共同说、共 犯从属性说。 第二章教唆犯的性质,教唆犯的性质是第一章所论述共犯性质在教唆犯的 性质上的逻辑结论。 第一节国外关于教唆犯的性质之争,主要有从共犯从属性和共犯独立性衍 1 生而来的教唆犯从属性与教唆犯独立性两大阵营。本章具体侧重阐释教唆犯从 属性的主要问题:实行从属性、罪名从属性、可罚从属性、要素从属性。其中 前三种被归入从属性有无即从属性的内容这一层面,要素从属性则被归入从属 性的程度即从属的形式这一层面。本文主要探讨从属性的有无即从属性的内容 这一层面的问题,对从属性的程度即从属的形式问题未进行深入的探讨。对教 唆犯的独立性问题通过相关的立法例和存在学说的简要介绍对其有一个全面的 了解。 第二节国内关于教唆犯性质之争,在国内主要有从属性说、独立性说、二 重性说、二重性否定说、摒弃性质说、不作为说、独立罪名说等几种主要学说, 其中侧重于对从属性内容的介绍,结合台湾地区在六种意义上使用“从属性” 这一概念,比较国内学者对从属性内容的理解,呈现出国内学者对从属性内容 理解的全貌。 第三节评析与立场,基于前两节对国内外教唆犯性质争议的介绍,进一步 对其进行逐一的评析,最后确立全文在教唆犯的性质上的基本立场为:教唆犯 具有从属性,就其从属性的内容而言,应当采取实行从属性。 第三章教唆犯的成立要件, 以教唆犯实行从属性为基础,从教唆犯的成立要 件入手,按能揭示其本质特征的客观要件到主观要件的顺序,对教唆犯成立要 件进行具体阐释。 第一节教唆犯成立要件的学说论争,我国台湾学者对教唆犯的成立要件的 问题,大致有二要件说、三要件说、五要件说、七要件说等几种学说,我国大 陆刑法学者对教唆犯的成立要件的问题,大致有二要件说、三要件说、四要件 说几种学说,其中四要件说是通说。本文在此处的观点认为:成立要件不是成 立条件的简单堆砌,立于教唆犯实行从属性的立场,对成立要件应采取两要件 说,即客观要件与主观要件,客观要件中主要包括教唆行为,实行行为,主观 要件中主要包括教唆故意。 第二节客观要件,客观要件的核心是行为,基于行为的基本理论,确认教 唆行为是一种非实行行为,实行行为才是决定教唆犯成立犯罪的关键。教唆行 为必须适合于使被教唆者产生实行一定犯罪的决意,其手段、方法上并无特别 限制,它也可以以不作为方式实施,但教唆行为在教唆强度上是有限制的,它 必须是足以引起或者坚定被教唆人的犯罪意图,并且未致使被教唆人丧失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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