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第一案引发的思考 ——以《刑法修正案(七)》第七条为视角论我国个人信息保护.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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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信息时代,个人信息就是在线电子商务中的新货币、网络经济的血液。随 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个人信息遭到不同形式的侵害已不是个案,为加强对我国 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确保个人信息的安全,我国出台了《刑法修正案(七)》, 增设了侵犯个人信息等罪名,正式通过刑事立法加大对此类违法犯罪行为的打 击力度,彰显了以人为本的精神,更是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律保护制度的一个 重要里程碑,意义深远。 然而,在看到这些进步的同时,我们也逐渐认识到其中仍有一些不足尚待 完善,比如在当前中国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的前置性行政、经济法规立法尚 未跟上、司法解释尚未出台的前提下,对刑事保护的具体操作和适用是否会因 这种“断层” 的出现而导致违反罪刑法定等法治精神?其适用的理论基础是否 具有充分的合法性?个人信息应如何定义和确权?新罪名应如何作司法解读? 这些问题都值得我们认真关注和研究。 日前,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以“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 李某,以“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黎某。这是广州市 检察机关执行《刑法修正案(七)》新罪名、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第一宗案件。 对此,笔者试图从该案入手,以《刑法修正案(七)》第七条规定为视角, 对我国个人信息的整体法律保护概况加以梳理,以期寻求问题出现的理论根源, 并通过国内外相关法律保护模式的比较鉴别,提出了一些有针对性的方案,如 在部门法的衔接上,重新界定“个人信息”的概念,以信息保护的国情为基础, 重构我国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机制框架,而在当前新罪名的具体适用上,充分 发挥立法解释的作用,以期最终实现对我国公民个人信息的全面而理性的保护。 本论文全文共分三章,分别为第一章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概述,第二章中国 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现状及分析,第三章中国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机制的构建三个 部分,以下逐一介绍: 本文第一章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概述,该章以广州检察院对该省也是全国 第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为引子,简略介绍了刑法修正案(七)第 7 条出台 1 的背景、内容、影响和意义等,并结合具体案情,提出了作者对该新增罪名在 当前中国司法实践中的运用可能引发的理论争议及尴尬局面进行剖析及意见, 作者认为,从理论层面及司法实践看,该罪的适用至少可能会出现以下问题: 对刑事保护的具体操作和适用是否会因这种“断层” 的出现而导致违反罪刑法 定等法治精神?其适用的理论基础是否具有充分的合法性?个人信息应如何定 义和确权?新罪名应如何作司法解读?并进一步得出,第一,在民事等部门法 缺失或不完善的情况下,公安机关何来立案标准,对相关的所谓的“犯罪嫌疑 人”进行的追诉在法理上是否合法和合理?第二,在相关刑事司法解释尚未颁 布的情况下,公检法机关以何种标准进行立案、提起公诉和审判?本章第二节 简要介绍了世界主要国家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立法状况。该部分主要对可能影响 中国个人信息的典型国家的立法状况做出介绍,如欧盟的立法保护模式,美国 的自律模式以及日本的综合模式等,这些模式及其法律渊源对中国未来个人信 息保护的模式选择具有一定的指导和借鉴意义。 本文第二章为中国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现状及分析。该部分首先简要介绍了 我国建立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机制的重要意义及必要性,然后从公民个人信息的 概念、特征与分类入手,从基本理论上对全文的分析做出铺垫,并突破固有概 念的局限,用发展的眼光看待瞬息万变的社会中出现的个人信息,如作者在对 “个人信息”概念进行定义时,突出了其具备的“财产权”性质,而在分类时 重点强调了公益性信息与非公益性信息、琐碎信息与敏感信息的区别,这也恰 恰构成了本文论证我国目前个人信息保护法律机制不完善、部门法出现“断层”、 以及当前对个人信息进行刑事归责的不合法性的论证前提。本章第二节进一步 介绍我国宪法、刑事、民事法律等部门法对我国当前信息的立法保护状况,认 为中国的个人信息保护在立法上后来居上,并形成了自己特色,构成了以宪法 为轴心,以民事法、刑事法等部门法以及单行法规为辐射的个人信息保护体系, 总体框架基本形成,但在具体衔接及理论证成上尚有不足。第三节则通过对现 有立法保护体系现状的分析,推导出中国个人信息保护存在的问题:一是刑民 等部门法保护的断位及缺陷,导致个人信息保护在刑事立法理论上的合法性存 在怀疑,二是刑事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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