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生产者延伸责任制度.pdf

  1. 1、本文档共50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优秀硕士毕业论文,完美PDF内部资料,支持编辑复制!!!

内 容 摘 要 生产者延伸责任制度,简称为 EPR 制度。EPR 理念,最早出现在瑞典 1975 年《关于废物循环利用和管理的议案》中。此后,EPR制度逐渐在世界各国发展 和实施起来,在发达国家的立法和实践已 日趋完善。近些年来,这一制度也被 介绍到我国,虽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有对该制度的规定,其他相 关的法规中也有体现,但规定的都不详细和具体。而 EPR 制度不仅符合可持续 发展的理念,又是发展循环经济所必需的,是一项合理利用资源,保护环境的 重要制度,所以本文选择了EPR制度作为研究对象。 文章除了序言和结论外,共分为四章对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进行了初步的 探讨。 第一章介绍了生产者延伸责任制度的提出和发展,其中包括提出和发展两 个问题。在 EPR 制度的提出部分:分析了它与传统的产品责任的区别以及对传 统的废弃物处置方式(包括丢到垃圾中粉碎、焚烧或者填埋)弊端的克服,产 品责任制度建立的目的在于解决生产者对产品因存在缺陷而造成他人人身及财 产损害进行赔偿的问题。它并不关心产品使用变成废物后的处置问题。 在 EPR 的发展部分:分析了它在各发达国家,世界经合组织(OECD)和欧 盟以及我国的发展。分别介绍了 80 和 90 年代在各发达国家的发展状况,并介 绍了美国的“延伸产品责任”与瑞典的托马斯教授(其首次提出了EPR的概念) 的“生产者延伸责任”的简要区别;OECD对EPR的理论进行了修正和完善,欧 盟的研究并不直接针对EPR,而是从宏观角度研究对产品整个生命周期的环保控 制。在我国的发展,主要是为了应对日益增长的废弃产品,尤其是电子垃圾, 我国相继出台了固体废弃物、报废汽车、废电池、废旧家电方面的法律法规。 第二章介绍了生产者延伸责任制度的法理基础和确立的必要性。法理基础的 第一个是外部性内部化理论,即生产者要对其产品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所产生的 外部不经济性负责,要为其获得的收益承担一定的费用;法理基础的第二个是 可持续发展理论,循环经济即是在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下应运而生的,而EPR制 度又可以说是循环经济下的一项重要制度。 生产者延伸责任立法确立的必要性体现在四个方面:促使生产者全面实施 1 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促进废弃产品回收、再利用及处置的专业化;有利 于解决环境污染和资源严重浪费的问题;有助于我国产品突破绿色贸易壁垒及 防止发达国家向我国转移污染。 第三章介绍了生产者延伸责任制度在国外的立法实践及特点,主要包括瑞 典、德国、日本和美国四个具有代表性的国家以及欧盟。瑞典 EPR 的主要特点 在于基本上遵循欧盟指令的要求,使用范围广泛、法律框架完整、自愿型项目 与强制型项目并存。文章对瑞典 EPR 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概括,并列举了《电子 电器产品生产者责任条例》中生产者的责任。 德国是世界上最早进行 EPR 立 法与实践的国家,其在 EPR 的设计上也比较有经验,注重根据不同政治环境和 产品分类而不同。目前德国已经形成了包括法令、产业自愿以及二者结合的不 同模式,文章列举了德国的《包装物条例》和德国的双轨系统(DSD)。 日本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是笔者比较认同和推崇的,也是本文建议在制 定我国的循环经济法时最应借鉴的。因为它的整个循环经济立法框架法都贯穿 了EPR的思想。其中起着统领作用的就是《建立循环型社会基本法》,下一层次 的立法就是《资源有效利用促进法》和《废弃物处理法》,再下一层次的立法就 是包括包装物、家电、建筑材料,食品和汽车等的循环利用法。还包括《绿色 采购法》,要求国家等率先开展再生产品等的采购。美国至今没有对EPR的联邦 立法和政策性规定,但美国 EPR 州立法与自发运动却是如火如荼,其中最早也 最为著名的是镍—镉(Ni—Cd)电池生产商自发回收再利用其生产的电池。文 章介绍了美国州的电池回收利用情况和 EPR 实施的特点:形式多样化、手段多 样化和成果显著。 欧盟的两项指令:《废弃电气电子设备指令》(WEEE)和《电气电子设备中 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ROHS),其中WEEE要求生产商(包括进口商和 经销商)对进入欧盟市场的废弃的电气电子产品,负责回收、处理,对新投放 欧盟市场电气电子产品必须加贴回收标志。 而ROHS则要求2006年7月1日以 后新投放欧盟

文档评论(0)

文献大师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