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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论
1.1评价目的及原则
1.1.1评价目的
(1)通过现状调查和收集资料,查清建设项目周围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和环境质量现状。
(2)通过工程分析,对该项目生产工艺的特点、污染物排放特征及水平进行评述;查清拟建工程的排污节点,污染物排放规律、排放量,确定污染因子及环境影响要素。
(3)通过类比调查,进行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论证,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污染治理措施。
(4)预测、分析工程建成投产后,所排主要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
(5)从环保法规、环境特点、污染防治措施等方面综合分析,对工程是否可行作出明确结论,并提出削除或减轻污染的对策和建议。
1.1.2评价原则
(1)坚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为环境管理服务,注重评价工作的实用性,为环境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2)贯彻“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的原则。
(3)保证环评质量,抓住工程特点,突出环评重点,充分利用现有资料,缩短评价时间,满足工程进度要求。
(4)注重环评工作的客观性,科学性和实用性,以科学、公正、客观的原则开展环评工作,为环保工程设计提供科学依据。
1.2编制依据
(1)国务院第253号令(1998年11月29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4)国发[1996年]31号文《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
(5)**省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80号公告《**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专业标准HJ/T2.1-2.3-93、HJ/T2.4-199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7)冀环 [2003]1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
(8)**股份有限公司一号厂房搬迁改造项目“**省建设项目立项前环境保护意见表”**市环保局批复意见;
(9)《**股份有限公司蓄电池极板生产一号车间搬迁改造项目建议书》;
(10)****股份有限公司一号车间搬迁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
(11)**县环境保护局函《关于**股份有限公司一号厂房搬迁改造项目环评执行标准的函》。
1.3评价内容、评价重点及评价因子
1.3.1评价内容
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工程分析,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与影响评价,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与影响分析,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环保措施的可行性论证,清洁生产分析,工程污染物排放总量分析,公众参与,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1.3.2评价重点
根据该项目工艺特点,污染特征及可能对环境产生的污染分析,本次评价工作重点为工程分析、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及污染物防治措施的可行性论证及污染物总量控制。
1.3.2评价因子
表1-1 评价因子
要 素 项 目 评价因子 大 气 现状评价 TSP、SO2、铅 污染源评价 烟尘、SO2、铅、酸雾 影响分析 TSP、SO2、铅 地表水 污染源评价 pH、铅、COD、SS 影响分析 铅 地下水 现状评价 pH、总硬度、高锰酸盐指数、硫酸盐、铅 污染源评价 pH、铅、COD、SS 影响分析 铅 噪 声 现状评价 Leq(A) 污染源评价 Leq(A) 影响分析 Leq(A) 1.4评价等级、评价范围及环境保护目标
1.4.1评价等级及范围
(1)大气环境: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T2.2-93),确定本项目的主要污染因子为SO2、Pb,SO2等标排放量为5×106m3/h,远小于2.5×108m3/h;Pb等标排放量为2.03×108m3/h,远小于2.5×108m3/h,综合以上两点评价等级确定为三级。评价范围确定为**分厂厂址为中心,东、西、南、北四个方向各取2km,评价范围确定为16km2。
(2)地面水环境: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划分原则及本项目的污水排放量,评价等级确定为三级,评价范围确定为清水河流域。
(3)声环境: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T2.4-1995)划分原则及本项目的周围环境,评价等级确定为三级。评价范围确定为法定厂区边界。
1.4.2环境保护目标
**股份**分公司位于**县南部2.4km,厂区西侧紧临保衡公路,北临**县公安局看守所,东侧、南侧为农田,南厂界距离田各庄屯700米,东厂界距离东顾庄村1000米,附近无水源保护地、自然保护区、文物、景观等环境敏感点。本工程排水最终白洋淀,因此,本评价确定田各庄屯、东顾庄村、清水河、白洋淀作为保护对象,其环境保护级别为:
(1)大气环境: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
(2)大气中铅的浓度:执行《大气中铅及其无机化合物的卫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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