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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杰出华商珠宝企业家协会章程
第一章 概述
第一条 世界杰出华商珠宝企业家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英文名称: WORLD EMINENCE CB JEWELRY ENTREPRENEUR ASSOCIATION(英文缩写为WECBJA)。
第二条 世界杰出华商协会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批准成立的全球性国际组织。协会是在世界杰出华商协会直接领导下,为全球华人珠宝企业服务的非营业性社团组织。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遵守我国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引导会员爱国、敬业、遵纪、守法;服务会员,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扩大交流,成为全球珠宝界沟通与合作的桥梁及纽带;促进发展,为弘扬中华珠宝文化,打造国际知名品牌做出贡献。
第四条 本会的住所设在北京市。
第二章 职能和任务
第五条 本会的职能和任务是: (一)建立会员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渠道,协调同业与政府间的关系,制定行规、行约,依法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全球珠宝界的业务交流,开展咨询、考察、培训、会展、评估、鉴定、拍卖等中介服务及活动。
(三)为全球珠宝经营企业、收藏家和珠宝爱好者提供鉴定评估、规划定位服务。 (四)为会员单位招商引资,投资建厂、市场推广、商品推介、打造品牌、高层公关等服务,为会员单位开拓新的目标市场,改善经营管理,促进商品流通献计献策。 (五)组织会员参加世界杰出华商协会的各项活动;
第三章 会员
第六条 本会会员由企业会员、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组成。 (一)企业会员:全球范围内,从事珠宝加工、经营,研究、检测及其相关单位,承认本会《章程》,积极参加本会活动,经申请批准后,即可成为本会企业会员。
(二)团体会员:全球范围内的珠宝业社会团体。 (三)个人会员:全球范围内从事珠宝行业工作或热心支持珠宝业发展的有识之士,经申请批准后,可成为本会个人会员。
第七条 会员入会的条件
申请加入本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本会《章程》。????(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积极缴纳会费。??? (三)经本会会员介绍,并通过本会秘书处审核登记。 第八条 会员入会程序: (一) 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 经秘书处审核通过,报主管副会长审批; (三) 秘书处颁发会员证。 第九条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有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与监督权;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五)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及声誉;
(六)完成协会委托的工作;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第二十条本会设立会长会议。会长会议由会长召集,根据某项工作的实际需要对会长会议负责。第十条本会设常务副会长常务副会长由会长提名,会??? 第二十四条 本会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秘书长由会长提名,会长办公会议通过,报世界杰出华商协会批准后聘任。秘书长必须专职,不得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或在社会其他组织中担任职务。副秘书长由秘书长提名,会长批准后聘任。
第二十五条 本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行业中有代表性,有良好的社会影响力;????(三)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四)具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和经验; 第二十六条 本会秘书处是协会的办事机构,秘书长主持协会日常工作,负责协会的财务管理。
第二十七条 本会设名誉会长、顾问等职位
名誉会长、顾问的推荐由会长提名,会长会议讨论通过后聘任。
第二十八条 设置办事机构、直属分支机构
本会设专家委员会、玉文化研究会、检测鉴定机构及各地方商会(办事处)。
第二十九条 法律顾问
本会聘请法律顾问。负责本会与社会各界合作举办的各项活动的协议书、合同文本及秘书处工作人员的劳动合同的审核。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条 本会经费来源: a) 会费; b) 赞助或捐赠; c) 政府资助; d) 服务性收入; e) 银行利息;
f) 其它合法收入。第三十一条 本会按规定收取会员的会费。
第三十二条 本会的费用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事业发展和业务范围之内,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三条 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四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五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三十六条 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第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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