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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深交所第八期重点拟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班考试资料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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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 - 41 -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 46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58 -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 73 -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2006年修订) - 84 -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 119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125 -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 - 151 -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 161 -
关于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有关问题的通知 - 175 -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 177 -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 181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略) - 1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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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 - 186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交易特别规定 - 188 -
中小企业板股票暂停上市、终止上市特别规定 - 191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诚信建设指引 - 196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保荐工作指引 - 201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 - 207 -
中小企业板投资者权益保护指引 - 215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公平信息披露指引 - 224 -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指引 - 231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 - 240 -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实施细则 - 245 -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7年修订) - 249 -
关于在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中试行年度业绩快报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 - 260 -
关于做好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专项审核工作的通知 - 263 -
关于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举行网上年度报告说明会的通知 - 268 -
关于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实行公开致歉并试行弹性保荐制度的通知 - 273 -
保荐工作报告书格式指引(年度/半年度) - 275 -
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 - 278 -
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公平信息披露相关事项 - 281 -
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 285 -
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年度报告披露相关事项 - 293 -
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5号:重大无先例事项相关信息披露 - 300 -
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6号: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免相关事项 - 304 -
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确定及披露 - 335 -
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相关要求 - 337 -
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9号: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取得与授予 - 342 -
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0号: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有关注意事项 - 346 -
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1号:重大经营环境变化 - 354 -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临时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第1号:业绩快报 - 357 -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临时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第2号:业绩快报修正 - 359 -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临时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第3号:业绩预告 - 362 -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临时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第4号:业绩预告修正 - 364 -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临时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第5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 366 -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临时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第6号: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 369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七十七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第七十八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第七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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