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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本课程特点:1高年级课程,要有前修课;2、有一些典型的案例及新的术语 3、实践性强
意义1、课程学习2、司法考试3、国际化需要
学习方法:1、比较方法2、理论实际
国际私法讲授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国际私法概论
第二章冲突规范(一)
第三章冲突规范(二)
第四章国际私法主体
第五章物权
第六章债权
第七章知识产权
第八章婚姻、家庭
第九章继承
第十章区际法律冲突
第十一章国际商事诉讼与仲裁
本课程主要必读法规目录:
一、综合性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法》
2《民事诉讼法》第四篇及司法解释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私法示范法》
二、关于合同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
三、关于区际私法协助
(一)关于送达与调查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委托送达民商事司法文书的安排》(2008年)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的安排》(2001年)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港澳民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2009) 》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台民事诉讼文书送达的若干规定(2008) 》
(二)关于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
1《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
2《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判决的安排》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认可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的规定》(1998年)
4《关于人民法院认可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的补充规定》(2009年4月15日)
(三)关于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2000年)
2《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相互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香港仲裁裁决在内地执行的有关问题的通知》(2009)
四、关于送达和调查取证
1《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 》(简称《海牙送达公约》
2《关于从国外调取民事或商事证据的公约》
五、关于仲裁
1《关于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公约》(简称1958年《纽约公约》)
2《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2005年5月1日)
参考书目:除教材外,要求有一本案例。
另外上国际私法网络课程http///cxgc/gjsf
前三章要求:掌握基本概念、基本原理。
前三章是基础,应重点掌握,其余章节重点掌握中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及国际上发展趋势
中国、西班牙少年结婚案 2、新东方学校被诉案3、奔驰汽车产品质量案
第一章 国际私法概论
第一节 国际私法概念
一、国际私法的概念
1、国际私法名称
(一)法则区别说
(二)冲突法
(三)法律的场所效力论
(四)外国法适用论
(五)涉外私法
(六)私国际法
(七)国际私法
(八)国际民商法
大陆法国家多称为国际私法;英美法国家多称为冲突法。
2、国际私法定义
(一)调整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部门。
(二)提供调整不同国家私法之间冲突的规范的总和
(三)是否应服从外国法效力的角度下定义,即是否应服从外国法律效力这样一个法律部门。
(四)用列举国际私法范围的方式下定义。英美法国家多如此。
英国认为国际私法解决:I、管辖权2、法律适用3、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和执行的规范的总和。
(五)本书观点
(六)国际私法是以直接或间接的方法调整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注意其两个特点:1、国际性。A、国际交往中产生
B、超越了一个国家的范围
2、私法性。关于私法的划分。国际私法属于私法。
二、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
含有涉外因素(relating foreign element)的广义上的民事法律关系
特点:
l、以涉外民事交往为前提。
2、含有涉外因素即主体、客体,法律事实至少有一个是外国因素
3、广义上的涉外民事法律关系既包括一般的涉外民事法律关系,也包括西方国家商事方面的涉外商事法律关系。foreign也应作广义的理解,含有其它法域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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