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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扩容相关税收政策 改革背景 现行货物和劳务税的税种和征税范围: 改革背景 现行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征税办法: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财税[2011]110号: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通知 (一)指导思想:建立健全有利于科学发展的税收制度,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 (二)基本原则: 统筹设计、分步实施。 规范税制、合理负担。 全面协调、平稳过渡。 改革试点方案介绍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通知》(财税[2011]110号) 试点行业 试点地区先在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等生产性服务业开展试点,逐步推广至其他行业。条件成熟时,可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全行业试点。 思考:这两大类试点行业管理重点在哪里? 试点时间 2012年1月1日开始试点,并根据情况及时完善方案,择机扩大试点范围。 改革试点的主要税制安排 (一)税率。在现行增值税1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租赁有形动产等适用17%税率,交通运输业适用11%税率,其他部分现代服务业适用6%税率。 试点地区和开始时间 (二)计税方式。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现代服务业、文化体育业、销售不动产和转让无形资产,原则上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金融保险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原则上适用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 (三)计税依据。纳税人计税依据原则上为发生应税交易取得的全部收入。对一些存在大量代收转付或代垫资金的行业,其代收代垫金额可予以合理扣除。 改革试点期间过渡性政策安排。 (一)税收收入归属。试点期间保持现行财政体制基本稳定,原归属试点地区的营业税收入,改征增值税后收入仍归属试点地区,税款分别入库。因试点产生的财政减收,按现行财政体制由中央和地方分别负担。 (二)税收优惠政策过渡。国家给予试点行业的原营业税优惠政策可以延续,但对于通过改革能够解决重复征税问题的,予以取消。试点期间针对具体情况采取适当的过渡政策。 (三)跨地区税种协调。试点纳税人以机构所在地作为增值税纳税地点,其在异地缴纳的营业税,允许在计算缴纳增值税时抵减。非试点纳税人在试点地区从事经营活动的,继续按照现行营业税有关规定申报缴纳营业税。 (四)增值税抵扣政策的衔接。现有增值税纳税人向试点纳税人购买服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按现行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差额征税销售额标准 试点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允许其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非试点纳税人(指试点地区不按照《试点实施办法》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和非试点地区的纳税人)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其认定一般纳税人的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 一、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关于合并纳税 第七条: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纳税人,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可以视为一个纳税人合并纳税。 财税[2011]132号:《总机构试点纳税人增值税计算缴纳暂行办法》 一、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三)扣缴义务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称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代理人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接收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 二、应税范围 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 (一)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应税服务。 (二)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 (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应税范围 非营业活动中提供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不属于提供应税服务。 非营业活动,是指: (一)非企业性单位按照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为履行国家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收取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活动。 (二)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 (三)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员工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 (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应税范围 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下列情形,视同提供应税服务: (一)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但以公益活动为目的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二)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淘税网 淘尽税海精华,网遍财会政策! 淘税网 淘尽税海精华,网遍财会政策! 淘税网 淘尽税海精华,网遍财会政策! 淘税网 淘尽税海精华,网遍财会政策! 增值税扩容及必威体育精装版政策解析 改革背景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试点地区和开始时间 改革试点期间过渡性政策安排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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