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04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小企业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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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省纸版 清晰版 自定义 ?  行距: 单倍 1.2单倍 1.5倍 1.7倍 2倍 字体: 大 中 小 隐藏: 答疑编号 手写板 ?   一、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发布   1、2004年4月27日财政部发布的《小企业会计制度》,现在仍在执行,2012年可以继续执行,2013年将被废止。   2、《小企业会计准则》发布,2013年1月1日正式实施,鼓励提前执行。 财政部关于印发《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 财会[2011]17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规范小企业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促进小企业可持续发展,发挥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我部制定了《小企业会计准则》,现予印发,自2013年1月1日起在小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小企业提前执行。我部于2004年4月27日发布的《小企业会计制度》同时废止。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二○一一年十月十八日   二、小企业划分标准的必威体育精装版统计口径   1、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今年(2011年)废止。   2、中小企业必威体育精装版划分标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八日   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各行业划型标准为(部分摘要):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 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人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 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 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 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 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人5 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 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 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 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人10 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 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人10 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人1 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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