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学院本科学生智育分与素质拓展分量化考评条例(第七稿3)..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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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本科学生智育分与素质拓展分量化考评条例(第七稿3)..doc

厦门大学管理学院本科学生智育分与素质拓展分量化考评条例 (2010年1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院本科学生管理,建设健康向上的学风和院风,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我校有关规章制度,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综合测评采用量化方式评定,其中智育分占75%,素质拓展分占25%。素质拓展加分项目均要求登记,并附相关证明。 第三条 根据本条例每学年进行一次考评,综合测评总分及相关结果将写入学年鉴定并纳入学生档案;综合测评的结果是学生奖学金、荣誉称号和评选优秀毕业生的主要评定依据,根据得分高低依次推荐。综合测评在班主任的主持下,由班级评议小组具体负责,对本班级同学提供的参评期间在校表现的素材进行整理和确认,并统一填写测评计分排名表,测评结果须及时向本班级同学公布,并接受同学的监督和核查。测评过程应注意公平、公正、公开。 第四条 本条例所指的“学生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优秀学生奖学金,不包括学校单项奖学金和校庆奖学金。荣誉称号包括校级“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团员”等。“优秀三好学生”原则上在获一等优秀学生奖学金以上的同学里评选;“优秀学生干部”的参评对象应担任班委(含班委)以上职务,任职时间连续达一年(一年内担任的职务可以不同)以上的学生干部。 第五条 班级评议小组应由班主任、党支部书记、团支部书记、班长、学习委员、生活委员和10%的学生代表组成(成奇数)。学生代表由本人提出申请,由班级同学投票选出。班委组成或换届后立及时确定班级评议小组。 第六条 凡在参评学年内有不及格课程或受到院级(含院级)以上行政处分(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者,不具备学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的推荐参评资格;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荣誉称号的推荐参评资格: 1.该学年的两课(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成绩低于70分者; 2.受到院团委(含院团委)以上通报批评处分两次(含两次)以上者。 第二章 素质拓展分(25%) 第七条 素质拓展测评最高分为25分。 第八条 纪律基础分(16分) 1.基点分(10分),凡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者,可得基点分10分。若自勤自律有扣分,扣完基点分10分为止,最低0分。 2.表彰(3分),获得国家级表彰加3分,省级加2分,市、校级加1分,学院级加0.5分,团体(3人及以上,下同)类减半。上限3分。 3.卫检(1分),被评为优秀宿舍,该宿舍成员每人每次加0.1分;被评为不合格宿舍,该宿舍成员每人每次扣0.1分。上限1分。 4.集体活动出席(2分),无故不参加会议、政治时事学习或讨论或其他按规定必须参加的集体活动(含大操联赛)每人每次扣0.1分;出席上述集体活动5次以上加分,每增加一次加0.1分;参加校运动会方阵、校广播体操、校啦啦操比赛者每人加0.5分。上限2分0.1分;迟到、早退每人每次扣0.05分。 7.本年度受到院级(含院级)以上行政处分(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者扣2分,受到学院通报批评者扣1分。 第九条 担任社会工作(3分) 1.学生党总支委员,团总支书记,学生会主席,自律会主席,宣传中心主任加3分;上述机构副书记、副主席、副主任,党支部书记加2.5分。 2.担任本条第1款所列学生机构各部门正部长,班级团支部书记、班长,毕业班就业负责人,本院下属学术社团社长加2分;礼仪队队长、锣鼓队队长、舞蹈队队长、合唱团团长,学生机构各部门副部长,党支部委员,本院下属学术社团副社长加1.5分。 3.担任班级班委加1分;担任学生机构、礼仪队、锣鼓队、舞蹈队、合唱团部员加0.5分。 4.担任校级学生机构主席、部长、副部长、部员等职务的,参考学院相同级别加分。 5.担任社会工作满一学期不满一年者,减半加分;不足一学期者,不加分;兼任数项职务者,取最高一项加分,不累加;学生干部履行工作职责不力或有重大失误者,可以酌情减分;学生担任社会工作的表现情况结合学生干部年度考核工作进行,并视考核情况给予计分。 6.上述所有职位如已享受勤工助学岗位补贴者,不享受该岗位加分。 第十条 发表学术论文或宣传报道文章 1.在一类核心刊物上发表学术文章的,每篇加3分;在二类核心刊物上发表学术性文章的,每篇加1分;在公开发行的一般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性文章的,每篇加0.5分。同一篇文章只加其可受奖的最高分(包括得奖,其奖分不再累加)。 2. 在校级以上媒体发表报道、短讯或短篇加0.25分;在学校主办的各类期刊、报纸、网站发表报道、短讯或短篇,每篇加0.1分。一文多发,按其最高分给予奖励。工作职责范围内发表报道、短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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