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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与环境 《国际贸易问题》2012年第6期
国外关于贸易碳排放责任划分问题的研究评述
周茂荣 谭秀杰
摘要:出口贸易中隐含的碳排放,是为满足进口国消费而引起的。近年来,这
部分碳排放的责任划分问题引发了国际学术界的广泛讨论,并先后提出了生产责任
原则、消费责任原则及共担责任原则三种划分原则。文章对国外已有研究进行了系
统梳理,首先对这三种原则依次进行文献综述,在此基础上总结对比,分析不同原
则对我国的影响,并提出应对建议。
关键词:贸易;碳排放;生产责任原则;消费责任原则;共担责任原则
一、引言
1992年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通过以后,有关贸易碳排放
的量化及其责任划分问题引起了各国的普遍关注,更成为丹麦、澳大利亚等国家在
气候变化领域的一项重要议题。在这些国家,出口产品的碳排放量超过了进口产品
的碳排放量,意味着部分国内碳排放是由国外需求引起的。但是,按照政府间气候
变化专门委员会 (IPCC)确定的生产责任原则,这部分碳排放责任仍由出口国承
担。因而这些国家认为生产责任原则有失公平。为此,一些专家建议修改责任划分
原则,以便让进口国承担这部分碳排放的相关责任。随着后京都气候谈判的展开,
对贸易碳排放责任划分的讨论日趋激烈,因为许多其他国家也面临着相同的困扰,
特别是新兴市场国家。
对贸易碳排放责任划分问题的研究实际上涉及到一系列的理论问题:当产品是
为满足国外消费者需求而生产时,这些出口产品造成的环境问题由谁负责?是由出
口国负责,以便敦促出口企业改进生产工艺?还是由进口国负责,以形成对环境有
利的消费偏好?亦或是按一定比例由出口国和进口国分担?进一步分析,是仅仅为
产品直接造成的环境问题负责?还是应该同时为产品的研发、上游投入、使用、
废弃物处理等间接造成的环境问题负责?更进一步,如果上一问题的答案是后者,
那么应在多大程度上为这些间接环境问题负责?碳排放责任划分原则是确定各国减
排目标的基石,将影响各国减排政策、国际贸易秩序乃至全球气候制度。我国既是
贸易大国又是碳排放大国,出口产品中隐含着大量碳排放,在不同责任划分原则下
我国的碳排放责任存在着巨大差异。因此,公平合理的责任划分原则对我国尤为重
[基金项目]本文系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 “低碳经济转型下的中国碳排放交易体系研
究”(课题编号10JZD0018)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周茂荣: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430072 电子信箱:mrzhou@whu.edu.cn;谭秀杰:武汉大学国际问题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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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问题》2012年第6期 贸易与环境
要,我国应在关注人均碳排放、历史责任的同时,重视责任划分问题。
目前,国外已有大量研究成果,对我国相关研究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在展开
综述之前,有必要对一些概念和研究背景进行介绍。首先是国家碳排放和国家碳排
放责任两个概念。Common和Salma (1992)、Proops等 (1993)及Kondo和Morigu-
chi (1998)对两者做了区分,为研究碳排放责任划分提供了逻辑起点。他们认
为,国家碳排放是国内生产、生活产生的碳排放总量,根据实际排放统计经计算获
得;而国家碳排放责任是该国按照一定责任划分原则需要承担责任的碳排放,原则
不同,则碳排放责任不同,因而与国家碳排放并不必然相等,出口产品的碳排放责
任也不必然由出口国承担;其次是直接环境责任和间接环境责任两个概念。Eder
和Narodoslawsky (1999)对此做了明确区分,分别指某一行为直接造成的环境责任
和该行为引起的其他行为导致的环境责任。间接环境责任被进一步分为需求驱动型
和供给驱动型,前者是指该行为所必需的所有先决活动导致的全部环境责任,后者
是指该行为所生产的产品在中间消费或最终消费中所引起的全部环境责任;最后是
责任划分原则的概念,即责任划分所依据的标准。Eder和Narodoslawsky (1999)按
照承担间接责任程度的不同,提出了六种地区间环境责任划分原则。这六种环境责
任原则为贸易碳排放责任划分研究提供了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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