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大量收购独家精品文档,联系QQ:2885784924

补偿抑或赔偿_工伤补偿和民事赔偿之竞合研究.pdfVIP

补偿抑或赔偿_工伤补偿和民事赔偿之竞合研究.pdf

  1. 1、本文档共6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2007 年第 1 期 学 术 论 坛 N O . 1 ,2007 (总第 192 期) ACAD EM IC  FORU M (Cumulatively N O . 192) 补 偿 抑 或 赔 偿 ? ———工伤补偿与民事赔偿之竞合研究 陈碧贤   [摘  要] 工伤事故的复合性引起工伤补偿责任与民事责任竞合 。工伤保险制度由近代侵权行为法规范逐渐演变而 来 ,并形成多种损害填补制度并存的局面 。选择何种损害补偿模式涉及劳动者 、用人单位 、社会多方主体的利益平衡 。工 伤优先 ,其他民事损害赔偿为补充的补偿模式 ,可以在最大限度保护劳动者利益的基础上兼顾社会公平 。 [ 关键词] 工伤 ;赔偿 ;补偿 [作者简介] 陈碧贤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讲师 , 民商法硕士 ,广西  南宁 ,530023 [ 中图分类号] DF523 . 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 - 4434 (2007) 0 1 - 0097 - 06   一 、工伤事故的复合性是引起责任竞合 约 ,即工伤职工不能同时享受工伤保险和伤害赔 的直接原因 偿 ,而只能选择其中一种 。也就是说 ,对于因人身 伤害引发的工伤事故的处理 ,从结果上看是客观存 我们知道 ,对竞合问题 目前还没有统一的法律 在着工伤保险和人身损害赔偿的竞合 ,只是这种竞 规范 ,只是在少数法律部门中有些零碎规定 。如在 合与其他法律竞合相比,它是在两个不同法律关系 刑法中涉及同一犯罪行为触犯数个罪名的犯罪竞 间形成的外在性竞合. 因而带有一定的随意性[ 1 ] 。 合问题 ;在民商法中涉及同一责任行为引起的违约 一起工伤事故可能会引起数项损害赔偿请求 与侵权之诉的竞合问题 ;还有在立法中出现的同一 权 。主要涉及违约损害赔偿请求权 、侵权损害赔偿 法律问题由不同法律部门进行调整的法条竞合问 请求权以及工伤保险补偿请求权 。数项请求权的 题 。在上述三种法律竞合中 ,第一种 、第三种表现 并存首先是由工伤事故责任的复合性决定的。关 为法院如何具体适用法律 ,第二种则表现为当事人 于工伤事故性质的争论 ,主要在于认定其为工伤保 如何选择诉因 ,它们在诉讼中反映的侧重点略有不 险关系还是侵权行为关系 ,各有不同的主张 。按照 同。但是 ,这三种法律竞合的共同特点是 ,它们都 《劳动法》的规定 ,工伤事故的性质是工伤保险规定 是针对同一法律问题或法律行为 , 因而法律关系的 的保险事故 , 由《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法规调整 。在 当事人双方是确定不变的 , 即权利方总是权利方 , 《工伤保险条例》颁布实施之后 ,行政法规的这一观 义务方也总是义务方 。这样 ,当事人和法院在处理 点更为明确 。但是 ,按照传统民法实务的主张 ,工 这些法律竞合时便只能基于吸收原则选择一种法 伤事故的性质应当是侵权行为 , 由《民法通则》关于 律关系 。而在工伤事故引起的人身伤害中 , 由于工 侵权民事责任 的法律规范调整 。最高人 民法 院 伤保险和人身损害赔偿分属于两个不同的法律关 (88) 民他字第 1 号《关于雇工合同应当严格执行劳 系 ,前者为劳动保护法律关系 ,后者为民事侵权法 动保护法规问题的批复》认为 : “张学珍 、徐广秋身 律关系 ;并且这两种法律关系的当事人并不同一 , 为雇主

文档评论(0)

bhyq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