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保险的基本原则.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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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学原理与实务 (四)违反最大诚信原则的处理 1、告知的违反及处理 2、违反保证的处理 1.投保方未履行或者违反告知义务的法律后果 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对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不退保险费。 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未告知事实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 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在未发生保险事故的情况下,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 2.保险人未履行告知义务的后果 对于保险人来说,保险合同中规定有关于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的,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未履行责任免除明确说明义务,该保险合同责任免除条款无效,即自保险合同成立时起对投保人不产生效力。 违反保证的处理 保证是保险合同的基础,被保险人或投保人违反保证,保险合同得以成立的依据就失去了。被保险人违反保证,不论是否有过失,亦不论是否给保险人带来损害,保险人均可解除合同,并不负赔偿责任,除人寿保险外一般也不退还保险费。 如果是属于被保险人方面的原因,未履行保证义务的,保险人自其违约之日起不负赔偿责任,也不退还保险费;如果是由于不抗力的原因使被保险人不能履行保证义务的,保险人可解除合同也可修改保证条件,增收保险费以继续承保。 第三节 近因原则 一、近因原则的含义 (Principle of Proximate Cause) 二、近因原则的具体运用 近因的含义 近因是指在风险和损害之间,导致损害发生的最直接、最有效、起决定作用的原因。 例: 暴风引起电线杆倒塌,电线短路引起火花,火花引燃房屋,从而导致财产损失。 暴风 电线杆倒塌 火花 房屋燃烧 财产损失 一、近因原则的含义 近因原则的含义是:在风险与保险标的的损害关系中,如果近因属于承保风险,保险人应负赔偿责任;如果近因属于除外风险或未保风险,则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二、近因原则的具体运用 (一)致损的原因只有一个 (二)致损的原因有两个或两个以上 1.两个或两个以上原因同时发生 2.两个或两个以上原因连续发生 各原因均为保险风险,保险人负赔偿责任。 前因和后因均为不保风险,保险人不负责任。 前因为不保风险,后因为承保风险,保险人不负责任。 前因为保险风险,后因为不保风险,保险人负赔偿责任。 二、近因原则的具体运用 3.两个或两个以上原因间断发生 间断发生的原因都是保险风险,没有除外风险或未保风险介入,保险人对各个原因所致损失均负责赔偿。 间断发生的原因中有除外风险或未保风险介入,若除外风险和未保风险发行在承保风险前,保险人的责任自承保风险造成的损失开始负责;若除外风险或未保风险发生在承保风险之后,保险人对损失的责任只负责到除外风险和未保风险介入之前。 案例分析 某人在行走时,因心脏病发作跌倒死亡,其生前投保 了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额1万元;单位为他投保了团 体人身险(既保意外又保疾病)保额5000元。这样 他的家属可领取多少保险金?为什么?如果此人是 遇车祸死亡,事后肇事司机赔偿给他5万元,死者家 属又可领取多少保险金?肇事司机的赔款又如何处 理?为什么? 第四节 损失补偿原则 一、损失补偿原则的含义 ( Principle of Indemnity) 二、损失补偿的范围和方式 三、损失补偿原则的派生原则 (一)代位原则 (二)分摊原则 一、损失补偿原则的含义 补偿原则是指当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通过保险赔偿,使被保险人恢复到受损前的经济现状,但不能使其因损失而额外受益。补偿原则包含三层意思: 1.无损失则无补偿,补偿须以损失的发生为前提; 2.保险人所补偿的损失只能是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即由于保险事故造成的保险标的的损失; 3.保险赔偿以补偿实际损失为限。 (一)损失补偿的范围:是被保险人遭受的实际损失,主要包括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损失、合理费用和其他费用。 (二)损失补偿原则的补偿限制 (三)保险人可以选择赔偿方式 二、损失补偿原则的范围和方式 (一)损失补偿原则的补偿限制 一辆汽车投保时按市价确定保险金额为9万元,发生保险事故时的市场价为7万元,保险人只赔偿7万元。 1.以实际损失为限。 * * 张文龙 4、损失补偿原则 3、近因原则 2、最大诚信原则 1、保险利益原则 第三章 保险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 保险利益原则 一、保险利益概述 (Principles of Insurable In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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