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信息中心2014年.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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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信息中心2014年 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公告 参加面试并进入体检程序的各位考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拟录用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名单已公告)。现将体检的时间、集合地点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标准:参照执行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及其相关规定。 二、体检时间:2014年12月17日(星期三)。 三、集合时间及地点:2014年12月17日早上6:30在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楼一楼大厅集合点名(郑州市花园路21号)。 四、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体检前必须保持空腹12小时以上,且不得饮酒、服用药物等,因违反体检规定有关要求影响体检结果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注意事项详见《体检须知》。 2、参加体检的考生请务必按时到达集合地点。未能参加现场点名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3、参加体检的考生请携带好身份证、面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三证”原件。 4、参加体检的考生请务必将携带、使用的所有通讯工具主动交给工作人员保管。在体检进行过程中,一经发现考生在体检场地使用通讯工具,即取消该考生的体检资格。 5、体检费用考生自理。由体检医院按照物价核定标准统一收取,根据项目情况为每人390元,请考生适当多携带一些现金,以备需要追加体检项目时使用。 6、参加体检的考生集合时,工作人员会组织点名并进行编号,请考生务必记清自己的体检编号,并按照公布的编号排队,以免出现错号影响你的体检结果。考生体检过程中,只报本人编号,不得将姓名告知医务人员。 7、体检时将有工作人员和导医引导,考生请注意按照自己的编号紧跟工作人员和导医,防止走失,以免影响你的体检结果。 8、考生在完成所有体检项目咨询导医后,即可自行离开,医院门口附近有公交车站点,我们不再安排送返。 五、体检结果及确定录用考察的人员名单请考生于体检后3—5日后,登陆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查询,请不要浏览其它网站。 需要复查的考生,在复查结论确定后另行通知有关考生。 六、确定进入录用考察程序的人员,拟录用单位会及时与你取得联系,明确有关考察事项,也请你注意与我们保持联系。 七、根据有关规定,为防止顶替等舞弊行为,我们在体检的一些关键环节,将对每名考生进行录像资料备查,一旦发现顶替等舞弊行为,即取消相关考生的体检及录用资格。 八、录用体检工作全程接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纪委派驻省质监局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附件:《体检须知》 2014年12月15日 体检须知 为了准确地反映您身体的真实状况,请注意以下事项: 1、均应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体检表第二页由受检查者本人按照要求填写(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注意上端前5行考生个人基本信息不要填写,其他病史调查项目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整齐,不能遗漏。受检者签字栏中签“体检编号”,不需要签名。 4、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无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5、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查前禁食8—12小时。 6、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项检查,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7、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8、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请按有关规定办理。其中对体检结果有疑义提出复检的,凡是现场判定的体检项目,如血压、心率、视力、听力等,必须现场提出复检,复检一次做出结论; 凡是现场判定的体检项目,因本人没有复检而作出不合格结论的,当天体检结束后,一律不再复检,请考生务必注意! 其他需要主检医师综合评价给出结论的按规定办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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