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大量收购闲置独家精品文档,联系QQ:2885784924

《文心雕龙·诠赋》辨疑的论文.docVIP

  1. 1、本文档共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文心雕龙·诠赋》辨疑的论文 《文心雕龙·诠赋》辨疑的论文 内容提要:《诠赋》是刘彦和《文心雕龙》“论文叙笔”(“文类论”)的第三篇。从文论的角度看,《诠赋》中的疑点主要有三个:一是“体”“用”之辨,二是“物以情观”的理论意义,三是“风归丽则”的理论内涵。本文认为,彦和的“赋”观是“赋体”兼“赋用”。所谓“物以情观”,是指“以情观物”。“物以情观”把“感物”和“吟志”联接起来。“丽”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物象的选择上追求“唯美”。二是写法上“极声貌以穷文”。三是语言上讲究“绮丽”。“则”是赋体的创作规范。它包括两个方面内容:一是“体物写志”。二是关乎“风轨”。   关键词:诠赋;体用;物以情观;风归丽则   《诠赋》是《文心雕龙》“论文叙笔”的第三篇。因赋是古诗的流变,“不可歌”[1](p86),“不宜声乐”[2](p60),故居《乐府》之后,列第三。本篇阐明赋的含义和特点,追述赋的来源,考察其发展和演变,铨评重要作家作品,最后确定“立赋之大体”,是一篇完整、成熟的文类论(体裁论)。   从文论的角度看,《诠赋》中的疑点主要有三个:一是“体”“用”之辨,二是“物以情观”的理论意义,三是“风归丽则”的理论内涵。 “体”“用”之辨   “赋”是“体”(体裁),还是“用”(表现方法),有各种不同的说法。或曰“体”,或曰“用”,或曰“体用兼备”。w其实,在彦和之前,“赋”是“体”还是“用”,似乎并没有明确的划分。《周礼·春官》云:“大师教六诗:曰风,曰赋,曰比,曰兴,曰雅,曰颂。”《毛诗序》只是把“六诗说”改作“六义说,其内容、次序没有变:“故诗有六义焉:一曰风,二曰赋,三曰比,四曰兴,五曰雅,六曰颂。”无论是《周礼·春官》,还是《毛诗序》,都没有指出这六者是“体”或“用”,没有把“风雅颂”和“赋比兴”区别对待——相反是等同视之,而且“其二曰赋”。也就是说,“赋比兴”和“风雅颂”一样,既可以作为“诗体”,也可以作为“诗用”。   彦和撰《文心雕龙》时,则把“比兴”置于“文术论”,作为“诗用”;将“赋”置于“文类论”,作为“赋体”。这就把“赋比兴”从“六义”中剥离出来,使之有别于“风雅颂”。彦和之所以把“赋”单列在“文类论”中,是因为荀况的《礼》、《智》赋,宋玉的《风赋》、《钓赋》,“爰锡名号,与诗画境”,由“六义附庸,蔚成大国”。但这是不是表明彦和否认“赋用”呢?事实上,赋的“体与用”在彦和的看来可以兼容:“赋者,铺也,铺采摛文,体物写志也。”即“赋”的含义是铺陈,其特点是“铺采摛文,体物写志”。这里对“赋”的界定,既适用于“赋体”,也适用于“赋用”。亦此亦彼,“体”“用”不悖。他在谈到“立赋之大体”时指出:“原夫登高之旨,盖睹物兴情。……丽词雅义,符采相胜,如组织之品朱紫,画绘之著玄黄,文虽杂而有质,色虽糅而有本。此立赋之大体也。”这是从表现方法(用)角度讲如何作赋(体),提出“睹物兴情”和“丽词雅义”,是“赋体”之“用”。彦和的“赋”观是“赋体”兼“赋用”。《比兴》篇虽然是把“比兴”作为“用”来讲的,可在具体论述中,彦和也视之为“体”:   诗文弘奥,包韫六义,毛公述传,独标兴体,……   起情故兴体以立,附理故比例以生。   于是赋颂先鸣,故比体云构,纷纭杂遝,倍旧章矣。   这就是说,彦和的“比兴”观是“诗用”兼“诗体”。由此可见,彦和将“赋比兴”从“六义”中分离出来,对它们是持“体用合一”的观点来看待的。   唐代以后才严格区分“赋比兴”与“风雅颂”[3](p387)。前者为“用”,后者为“体”。孔颖达《毛诗正义》有云:   风雅颂者,诗篇之异体。赋比兴者,诗文之异辞耳。大小不同,而得并为六义者,赋比兴是诗之所用,风雅颂是 诗之成形。用彼三事,成此三事,是故同称为“义”,非别有篇卷也。   元代的《诗法家数》(旧题杨载撰)则讲得更简明:“诗之六义,而实则三体。风、雅、颂者,诗之体;赋比兴者,诗之法。”   由此看来,彦和的“赋比兴”论,一方面是承先秦两汉“六诗说”、“六义说”而来,一方面又为唐以后“三体”与“三用”说作了必要的理论铺垫,处于承上启下的转折阶段。即:《周礼·春官》、《毛诗序》之“体用不分”—→彦和《文心雕龙》:“体用合一”—→《毛诗正义》、《诗法家数》:“三体三用”。 “物以情观”的理论意义   正如笔者在《文心雕龙·明诗辨疑》中所言,“感物吟志”揭示了诗歌“生发—转化”的过程,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但怎样从“感物”(眼中之竹)到“吟志”(手中之竹)——二者之间的中介环节是什么,《明诗》没有回答。而《诠赋》讲的“物以情观”恰好添补了这个疏漏的环节:“原夫登高之旨,盖睹物兴情。情以物兴,故义必明雅;物以情观,故词必巧丽。”   所谓“物以情观”,是指“以情观物”——把“睹物兴情”、“应物斯感”的“眼中之物”转化为

文档评论(0)

wyj199217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